花园小学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08-05
花园小学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天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三、 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防电、防中毒、防倒塌、防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四、 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过十字路口要注意来往车辆,路队包干教师要负责留守儿童回家安全。
五、 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要跟踪管理。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严防事故发生。如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六、 课间时间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扶手上滑下。
七、 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2012、9 花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