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12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
致2012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考生家长、各位考生:
一年一度的高考马上就要开始了,紧张而充实的高中生活即将结束,苦读数载的莘莘学子们即将躇踌满志地步入庄严而神圣的考场,尽情展示自己的才华,书写自己新的人生。为保证今年我县高考的顺利进行,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考出理想的成绩,步入满意的高校,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端正考试态度,自觉守纪,文明应试
要弘扬“诚实应考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风尚,履行诚信考试承诺,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考生守则》中的各项规定和考试纪律,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公正公平性,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教育部修订的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一是只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即使未使用,也视为作弊。考试只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都被认定为作弊,三是相关舞弊处罚力度加大,考生假如在高考中实施以下作弊行为: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三年内不能参加同类考试。在校生及在职教师参与相关舞弊或将开除学籍或解聘。考生违纪舞弊录像可作为认定其舞弊的证据。
二、积极准备、沉着应考
1、考前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与休息时间,作息要有规律,生物钟的调整要以白天精力充沛为原则。
2、科学合理地安排饮食,忌吃生冷变质食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的发生。
3、6月6日下午5:30以后,考生到考点了解考场等有关事宜。
4、在招办办理了报名的考生5月30、31日到招办领取准考证,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并注意妥善保管,不要折叠。
三、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一定要遵守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的安排,避免因发生意外事件影响自己的情绪,遇事及时向巡考或带队教师反映。
2、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学生用尺入场即可。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隐形听力设备等)、计时工具(考场内有挂钟)、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按考场违纪舞弊事件处理。
3、考生应特别注意各科考试的开考时间,各科开考前40分钟入场,各科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请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场后,要首先核对答题卡条形码上的名字、准考证号是否与自己准考证上的相关项一致,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填写考号、姓名和座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对选做的题目,一定要将选做题目的考号涂黑。除有特殊情况,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出场。
4、高考全部实行网上阅卷,第I卷需使用2B铅笔填涂,第II卷需使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作答。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 “==”将要修改的答案划去,新答案书写在划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该题的答题区域。考生答题时应书写规范,避免书写过于潦草或字迹太小等情况,以免给阅卷带来麻烦,影响得分。
5、提醒考生,今年我县所有考场实行电子监控、电子信号屏蔽和考生入场金属探测设备,以杜绝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希望广大考生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考场行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以免影响自己的前程。
四、高考后的有关安排
1、及时了解有关高考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信息。6月20日前公布院校在青招生计划。
2、高考公布成绩的时间为6月26日前。填报(含军事、公安专科)志愿时间:6月27日—29日;7月10日—13日进行提前单独录取;7月14日—20日进行第一批本科录取(含复征志愿时间);7月22日—28日进行第二批本科录取(含复征志愿时间);7月29日—30日进行省内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含复征志愿时间);8月1日—8日进行第三批本科录取(含复征志愿时间);8月9日—11日进行艺术类、公安类专科录取;8月12日—15日进行第一批专科录取;8月17日—20日进行第二批专科录取;8月21日-25日进行专科一、二批复征志愿录取。请考生和家长在这段时间不要出远门,随时和学校或招生办联系,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招办联系电话:0971-2722447)
3、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口试时间是7月2 -3日,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凡是想报外语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
4、报考军校、公安等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于6月27、28日在招办领取政审及体检表,6月29日-7月2日到相关地点参加政审、体检和面试。
5、所有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录取学校在发放时均已付足邮资,考生可拒绝支付任何形式的邮寄费用。
6、考生被录取后,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考区招办领取个人纸介质档案,开学报到后交给高校。
五、特别提示
1. 录取期间,招生院校特别是三本、高职院校会打电话给已经投档的考生,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报名信息库中所留的号码),关机、不接听都有可能导致院校退档。
2. 省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含“服从”志愿)投档后,考生又要求放弃录取机会让阅档院校退档的,将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它院校投档的资格。
3. 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身份证号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考生核对个人身份证号的机会有三次:①报名信息确认时;②《准考证》领取后;③志愿填报时。如发现身份证号码有错误后,立即向学校和考区招办提出,报告省招办修改。正式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后再出现号码错误的,省招办无权变更,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 录取后不去报到准备下一年重考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或高校报到期间向高校主动报告,申明放弃学籍。否则下一年参加高考并录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册。
祝广大考生学习愉快,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祝考生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