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教育局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意见

    与《教育局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意见》相关的范文

  • 03-22 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4.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 ...

  • 11-17 办学行为规范化学校实施方案
  • 指导思想 通过创建“市办学行为规范化学校”,进一步落实学校提出的“依法办校、从严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建人民放心的品牌学校。 工作目标 1、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 2、加强党风廉政、师德行风建设,树立学校整体形象; 3、优化校园整体布局, ...

  • 06-27 教育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 教育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谋划“十二五”发展大计的关键一年,我们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亲切关怀、科学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大智慧谋划发展方略,大气魄实施教育投入,通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了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更高层面上推动教育强县建设步伐。现将20XX年以来工作总结及20XX ...

  • 09-06 高级中学校长先进事迹材料
  •   过去的一年,**高级中学五喜临门。高考和学科竞赛再创佳绩;成功举办十周年校庆;学校被省、市列为**市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创建学校;**校长被评为**市“十佳廉政公仆”、**省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各界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这所开办只有短短十年历史的从无到有、从中到大、从差到优,一跃成为今天令人瞩目的“**市一级学校”、**市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创建学校的轻学校,关注着十年来带领这所新学校艰苦奋斗一步一 ...

  • 12-03 2014年宁乡县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 20XX年宁乡县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长沙市教育考试院《20XX年高考报名实施办法》,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下设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黎爱莲 副组长:周胜规 成员: 王建红 周良华 李命均 姜湘华 许敏 二、报名时间 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全省高考报 ...

  • 03-11 党支部书记先进事迹材料
  • 党支部书记先进事迹材料 xx,男,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高级讲师职称,获国家二级秘书资格证书,国家级高级秘书考评员,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原湘潭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参加工作至今已有17年,主要从事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现担任学校党政办主任,并兼行政党支部书记。 一、在政治思想上,积极上进,政治热情高。 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态度明确,立场坚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 ...

  • 10-08 职教部招生就业科2014年工作总结
  • 职教部招生就业科20XX年工作总结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我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部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和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部今年招生工作和就业安置工作总结如下:一、招生总体情况分析 今年,我院同时存在4家招收国家教育部统招以外的学生,在这种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我部招生人数多达340余人,全部为高中毕业生。从今年的招生情况看,我部的生源规模较为 ...

  • 12-23 技校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   一年来,我校在上级政府、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文明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的办学目标出发,围绕“强强联合、校企联合”的办学思路和20XX年工作计划,努力实现学校重点工作有新突破,各项工作都有新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我们认真落实师德师风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教师活动、党员活动,既巩固了先进 ...

  • 05-05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制度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