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推进计划合作协议书(云津)
青年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合作协议书
2015年7月 日
甲方:云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津基金”)
乙方: 团市委( 城市创业基金)
丙方:创业人才培育基金
丁方: 浙江海沣展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沣物
联)
鉴于:
1、 云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专业从事国
际、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投资和管理。拥有优秀的国际和国内
投融资管理团队,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优质的投资项目源。并有着
丰富的境内外投资经验和项目运作能力。
2、 团市委( 城市创业基金)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万
众创新、万人创业”的号召,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的战略决策。
3、 创业人才培育基金是由林斌先生与北京市慈善义工协会设立
的慈善型创业人才的培育专用基金。
4、 海沣物联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城市物联终端系统建设的高科技
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承为客户提供“高尚 简约 情趣”服
务之理念,专注于O2O 电子商务软件的研发及相关解决方案与服务的
提供,以先进的商业理念、专业的配套服务,引领中国电子商务行业
技术的发展方向。
5、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
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
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互联网+”将成为中国经济新引擎。据此,利用先进的城市智慧物
联平台结合大学生创业将有利于促进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并推动中国大批当代大学毕业生成为有智慧、有能力的创业者。 基于以上共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积极响应国家
的号召和促进大学生成功创业的责任心,经精诚研究,就“大学
生创业推进项目”甲、乙、丙、丁四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定位: 云津基金、 团市委( 城市创业基金)、创业人才培育基
金、海沣物联将建立面向未来、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
本协议确定四方在项目开发中的战略合作伙伴地位。四方承诺在依法
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为维护四方共同利益,促进四方共同发展,充分
发挥各自的优势,实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建立“物联
网络、智慧城市及青年创业就业”战略联盟。
二、 合作方式:
1、四方将共同努力,实现建立城市智慧物联平台和大学生创业项
目平台、选好开发优质项目源、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四方共赢
共进的新局面。
2、由甲丙双方合作与各城市团委(城市创业投资基金)共同成立
当地创业基金,致力于大学生创业引导和扶持,丁方作为项目提供方,
在基金中不参股。
3、甲、乙、丙、丁四方商定,甲方为资金运作方,负责在各个城
市和省构筑当地创业基金为青年创业贷款提供银行资金担保,并衔接
各级政府关系。丙方为实现管理方,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辅导,创业激
励和创业岗位。丁方为技术平台管理、青年创业等支持方,负责为青
年创业提供培训、选项目、实训等提供服务。
三、 合作内容:
推进城市智慧物联平台建设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四方同意共同成立项目推进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精干班子,设立
固定的联络和常设机构,加强信息交流,发挥各方优势,积极与政府、
大学、大型企业、基金公司、金融机构沟通,在全国范围内寻求更多
的合作伙伴参与和共同开发目标项目。力争在2016年底前项目覆盖
全国60%的省市县,实现百万大学生创业就业。
四、 具体运营
(一)组建项目公司
四方共同在北京成立项目公司,公司股权分配为甲方占35%、乙方
占31%、丙方占34%,丁方不持股;
(二)责权利分置 1、甲方为资金运作方,将提供担保资金,利用政府扶持大学生创
业优惠政策,通过与政府大学生就业机构、金融机构的合作,为项目
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负责为青年创业贷款提供银行资金担保,通过
衔接试点区域政府,保证不少于500个创业基站(包括创业对象和社
区创业点)的落实。
2、甲、乙、丙、丁四方商定,创业青年的创业贷款交于甲方具体
管理,丁方负责实训创业青年,为创业青年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
3、丁方为线上青年创业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经营管理、日常维护。
丁方负责为青年创业平台项目提供课程培训、内容选择、实践训练、
咨询建议等线下工作。
(三)后续事宜
1、若创业成功,合资基金应按创收利润的35%分配利润,并可转
化为该创业公司不超过35%的股权。
2、若创业失败,丁方回购物联平台系统,回购价不低于创业者支
付给丁方的所有相关费用,原则上还应补偿创业大学生相关工作的最
低保障工资,余下的亏损部分由合作基金偿付。
五、 本协议的效力
1、 四方将在本协议签订后,开始就具体合作的责任、权利、义务
进行协商,并讨论和签订相关的具体合作协议。
2、 四方同意并确定:如果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与四方各自已经签订
的其他合同或对之有约束力的其它法律文件冲突,应以四方各自已经
订立的其它合同或对之有约束力的其它法律文件为准。
六、 保密
四方确认对有关项目情况、实施状况、相关商业和技术信息负有保
密义务。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披露,不得允许他人使用
或向他人提供上述信息。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提起
终止后,仍然有效。
七、 争议和解决
如就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四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八、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长期有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
四方各执一份。四方合作涉及的商业内容和数据均为四方共同所有,
将不受合同有效期限制。
甲方:云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团( 城市创业基金)(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丙方:创业人才培育基金 丁方:浙江海沣展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5年月日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