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五险一金参考
∙ 最佳答案-网友投票选出
养老保险公司缴纳由20%降为12%,宁波已经全部调整过现在暂时网上能查到的是,其余的只有说在调整范围,具体额度查不到
这个是参考网址http://www.nbjd.gov.cn/newsread/107533.htm
根据《宁波市劳保局关于切实减轻公司社保费缴费负担的通告》有关精神规定,从2009年1月起,参加市级统筹区域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从目前的20%暂时调整为12%,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同步调整为12%,个人仍旧是8%
缴费比例下浮具体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公司职工养老保险的公司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除直接记入个人账户的8%以外的缴费部分,
2.基本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治疗保险的公司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劳动者除直接记入个人账户的2%以外的缴费部分,
3.失业保险:参加职工失业保险的公司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工缴费部分,
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公司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工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部分,检举回答人的补充 2009-05-23 09:57建议还是问下宁波社会保险,这段时间的缴费比例都在变,刚才查下,养老保险的比例又变,公司只要缴纳10%就够,是从4月1日开始的
http://www.zjnb.lss.gov.cn/html/pol_zxzc/2009-04/14/[***********]415250509.html检举似水寒回答采纳率:42.4%2009-05-23 09:51ㄊ★sheep※的感言:好,谢谢!。
2009/08/17
其他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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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韪
∙ 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单位20%(其中17%
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住宅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缴纳社会保险,住安公积金和员工综合福利保障 午餐补助,燃油费补助,话费补助等等
其中的5都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是: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任何单位都必需给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但住房公积金不强制,可根据企业效益自行决定.
如果你单位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你的工资标准的话,比如说你工资是2500,2500*10%=250元,你扣掉的公积金大概在250元左右,然后单位为你支付全额工资的50%,也就是你每月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在500元左右(单位和个人各支付50%),但有的单位效益好,也可能为单位支付工资的12%的住房公积金,你还是得跟单位的人力资源确定一下.
但住房公积金每年7月份会核一次基数
“”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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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比例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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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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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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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将能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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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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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津贴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
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三、其它
•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
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开放分类:
宁波“五险一金”最新单位个人缴纳比例
悬赏分:80 - 解决时间:2010-6-20 09:54
提问者: ningbo_xxh - 三级
最佳答案
你在哪个区上班的话,打个电话问一下宁波这个区的社保部门或劳动部门比较准确。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宁波(余姚)养 老 保 险: 28 %,其中:企业: 20%;个人: 8 %;医 疗 保 险: 10 %,其中:企业: 8 %;个人: 2 %;(基本) 医疗保险(住院):5%, 其中:企业:5%; 个人:0% 失 业 保
险: 3 %,其中:企业: 2 %;个人: 1 %(城市户口);工 伤 保 险: 0.8 %生 育 保 险: 0.8 %;住房公积金: 20 %;其中:企业: 10 %;个人: 10 %。(一般企业是没有的),现在企业都没有全缴纳的。
辞职后的五险一金怎么办理
悬赏分:15 - 解决时间:2010-6-27 12:49
我是天津的,目前是在天津工作,但现在要去宁波定居,打算先辞职后再到宁波去找工作,请问我现在在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会怎么办理,以及党组织关系怎么转?谢谢~~
提问者: gigi3133 - 二级
最佳答案
如果这两个地方离着近的话我建议先找到工作后再辞职,这样的话保险比较好弄些~不过天津和宁波确实相差挺远,所以你只能先辞职了~
单位通常在每个月月初给员工投保险,当你辞职后,单位就不再继续投了,所以中间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你可以再宁波找工作~~如果实在是没找到合适的,那就只能断档了~~不过现在的政策规定可以续交,只要年限凑够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金,满25年可以享受大病报销~~
转保险的时候,你需要由接收单位开证明,然后倒原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转移,需要带本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需要别人代办的话,需要带着带办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至于党组织关系,需要由单位开具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理论上)15日内由接收党组织接收关系转入~~当时我是在学校转的,先从学校转到市委组织部,然后由市委组织部再开转出证明,转到我打算转的地方的上级组织部门,然后再转到我要转的地方~~比较繁琐~~
以上一件也许也带有我个人的理解,我建议具体的你还是咨询一下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天津宁波的社保部门,因为毕竟各个地方也存在细小的差别~~多打几个电话问清楚了~~要是为了一个证件或是一个章再来回跑就值当了~~~呵呵、
各位律师师傅,你们好!
本人现在宁波工作,2010年3月20日的时候从原单位辞职,公司说2010年4月18日以后才能拿到社保和公积金终止单。
2010年4月19日拿到终止单来到现单位(3月25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缴纳五险一金,公司口头肯定回答4月份100%能交上4月份的社保和公积金,保证不会断保!
而现在公司却说按照宁波的规定是根本不可能给我交上4月份的社保和公积金的,请问这个解释合理吗?能做到不断保吗?谢谢!在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