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客户开发奖励制度的补充规定
联纵智达咨询集团
客户开发奖励制度的补充规定
为更好地促进客户开发,并基于公正公平原则,对营销咨询业务的客户开发奖励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1、 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集团总裁、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事业部负责人等根据客户开
发过程中的贡献,都参与客户开发奖励分配;
2、 对公司员工提供客户信息的奖励提高至与外部个人奖励的相同机制,具体如下: (1)
公司员工作为中介人向客户服务中心每提供一条真实需求的信息,且能够与对
方决策人或高层见面沟通的,根据客户影响力大小,公司给予现金奖励人民币500、1000、2000元。 (2)
公司员工作为中介人向公司提供项目信息,并最终签订相关合同,签约付款后,
员工将享有合同执行金额5-10%的分成(每阶段付款后兑现奖励)。 具体评分如下:
1
(3) 注:
1)以上评分以“项目人均收费”为第一权重,其次是“中介人介入程度”与“整合平台资源程度”;
2
)符合中介人介入程度的第一条,即由中介人完全包办的项目,不论项目人均收费金额大小即可直接按10%的奖励标准执行;
3)其他有交叉维度的开发成交项目评分最终由客户开发委员会与公司执行副总裁最终评定奖励标准。
3、 在上述情形之外,为鼓励项目开发团队作业、提高成交金额,对员工参与客户开发的
客户开发团队奖由首款的3%提升至3%-6%,具体评分如下: 2
注:1)以上评分以“项目人均收费”为第一权重,其次是“合同时间及成交金额”与“成
交客户的品牌影响力”;
2)其中项目作业参与人数以合同最终确定人数为准,而且人数只限前台作业人员不包括后台顾问与支持人员。
3)中介人参与的项目,中介人参与项目开发奖金计算考评与分配,但对已发放的客户信息奖励的中介人不再累计发放本笔开发奖;
4)其他有交叉维度的参与开发项目评分最终由客户开发委员会与公司执行副总裁 最终评定奖励标准。
4、 以上奖励都以最高值为准,不重复奖励。
5、 项目奖励系数由客户服务中心提拟,集团副总裁确定,特殊情况报请集团总裁确定。 6、 为鼓励提高项目作业质量,老客户续约奖由原来首款的2%提高至5%.
7、 所有奖励金额基数,即回款额,均需扣除第三方费用(如支付第三方的设计费、广告
费、个人特殊支出等);
8、 各项目开发成员的考核评估及奖金核算内容不变,按下表考核:(各相关部门填写)
3
项目开发奖金评定表
一、界定客户开发性质(客户服务中心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 奖励标准: 二、财务核算费用及总奖金(由财务部填写)
9、 客户开发的其他相关制度仍按原制度执行,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10、
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说明并运作执行。
1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