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分级管理
***********医院
关于科室分级管理及落实相关责任的规定
我院将在科主任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下,实行临床医生分级管理,具体表现为二级或三级管床。在实际医疗活动中,为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避免推卸责任,导致诊疗过程出现缺陷,甚至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二级医生床位管理
科主任根据科室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级医生为住院医师的,诊疗活动的主体应是二级医生(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一级医生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二级医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在处理手术及危重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让上级医生做到心中有数,可得到及时指导,这时所发生诊治程序、计划、错误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上级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下级医生承担个人行为的责任。
一级医生为主治医师的,根据主治医师的职责,仍是收治病人诊治的主导者,负床位主管医师责任,如其上级医师参与制定诊治计划,并参与完成,则上级医生为第一责任人。
二.三级医生管理
二级医生为主治医师的,则是诊疗活动的主导者,全面负责病人的诊疗活动,一般情况下是收治病人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病情检查较难,请示了上级医生,并有上级医生直接参与制定诊治计划并负责实施的,上级医生为第一责任人。如汇报到上级医生且没有及时给予指导,医院则另行追查责任,如因此发生重大纠纷的将给予一定处分。
三.住院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无论是几级查房均
要负个人行为所需承担的责任。
四.分级管理是在科主任安排下完成的,科内的一切诊疗活动,科主任均有权参加,并提出意见,同时负责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
五.凡在诊疗活动中能明确界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人应完成纠纷的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律判决所需的临床材料,并且必须参加申辩、答辩等与此相关的活动,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医院损失。第一责任人不能界定时,科主任或本治疗组最上级医生应完成以上工作,嗣后再逐步明确各级医生的责任大小。
六.各级医生应完成自己职称岗位职责所须完成的工作和责任,不称职者,医院将予高职低聘。
七.原则上科室医生均要参加科室夜班,如医生人数较多,科主任可不参加夜班排班,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室管理上。
特此规定,望各临床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