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约用电实施方案
06-17
二十九中
福州 环保职专 关于节约用电的实施方案
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本着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节省开支,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原则,杜绝浪费,同时培养学生树立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保持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更好地发展本校教育事业,特拟定用电措施:
1、严禁住校、非住校教职工滥用电炉、电炒锅、电热棒等大
功率用电器,经发现严肃处理,必要时将影响评先、晋级。
2、班主任对学生要加强用电方面的教育,放学后要关好电源、门窗等。否则以1元/盏处罚班级。
3、严禁寄宿生滥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用电器,学校将对违反用
电的学生进行教育、处罚直至校纪处分,同时生管老师也应负有监督、收缴学生电热棒的义务,否则将酬情扣发生管老师工资。
4、各教研组长应告知全体组员最后一人下班后应自觉关灯、
关电,各实验室实验员下班后应自觉检查所辖实验室是否关电、关灯,经值班人员发现将影响教研组长及实验员的考核评估,每次扣考核分0.1分。
5、校传达室用电每天控制在12度以内,超出部分由两个保安
共同负责,传达室要视天气情况及时关、送教室照明电源,各班插座电源在上课期间均无需切断。
校长室
2004年3月2日
200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