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编制思路
总规编制要领
一、规划准备
(一)基础资料收集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收集齐备的有关城市和区域的勘察、测量、经济、社会、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现状和规划情况等基础资料,资料数据必须统一基期,尽量采用最新年份。
1、市域资料及城市相邻地区的有关资料
包括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历史沿革、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人口社会、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区域规划等。统计年鉴(最好要有连续十年的)。
2、规划区和中心城区资料
包括历版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资料、气象资料、水文资料、地质和地震资料、历史沿革、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城市人口、土地利用与用地评价、住房、工业、交通道路、公共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历史文化遗产、综合防灾、公共服务设施等。
(二)对原有规划的评估
1、评估内容:
(1)对外部发展条件变化的评估:重点评估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趋势、重大工程建设、资源环境等外部重大因素的变化对城市的影响。
(2)对城市规划目标实施的评估:分析目标实施中的偏差和原因。
(3)主要评估内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人均城市建设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城市建设控制性指标;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道路网密度、环境质量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城镇化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人均收入以及教育、文化和体育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各种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用地地均产出效益、以及万元产值水耗与能耗等资源利用控制指标。
(4)强制性内容实施的评估:主要评估规划区范围、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量、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
减灾等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空间落实情况。
(5)规划实施决策机制与保障机制的评估:主要是对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6)总体规划对下位规划指导的评估:重点对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强制性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7)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评估:重点对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近期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适应性等进行评估。
(8)社会公众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意见:通过多种社会调查形式,广泛收集、汇总和分析相关企业、社会团体、广大市民公众等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评估成果:
评估成果将成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编制的主要内容报送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评估成果由主报告和附件组成。
(1)主报告应包括对城市外部发展条件的变化、现行规划目标、强制性内容、规划实施决策机制和保障机制、近期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概述,同时应提出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得失及成因分析;提出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当保持不变和需要修改的内容;明确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制定的目标、技术思路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2)附件应包括规划信息公开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公众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规划纲要阶段成果要求
(一)文本内容
第一条 确定规划期限,提出规划依据、编制重点和规划指导原则。
第二条 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第三条 提出市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名城)等方面的保护目标和管制要求。
第四条 提出市域城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和城乡建设统筹规划策略。
第五条 提出市域交通、能源、环境保护、水源、防灾、重点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目标、策略和布局。
第六条 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和控制要求,以及规划区空间结构布局。
第七条 城市性质(区域定位与主要职能)、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
第八条 提出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九条 住房及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和布局。
第十条 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的目标、原则和重点内容
第十一条 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交通设施布局。
第十二条 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体系发展目标与布局。
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主要政策和措施。
(二)强制性内容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主要分布地区
(2)风景名胜区范围和保护要求
(3)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范围
(4)城市规划区范围
(5)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6)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 建设用地主要发展方向;
● 重要功能区范围;
● 重要交通干道和市政基础设施走廊;
● 重要生态隔离带和绿化开敞空间。
(7)综合交通
● 道路网级配结构、面积率、红线宽度等总体指标;
● 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网布局;
● 主要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用地规模和布局;
● 轨道交通、市郊铁路等用地规模和布局;
● 综合交通枢纽的功能、用地规模和布局;
● 货物流通中心、物流园区的功能、用地规模和布局。
(8)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的规模与结构;
● 保障性居住用地控制标准及布局;
● 保障性住房的交通、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9)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与绿地
● 重要的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
共服务设施布局;
● 各类绿地的规模和布局。
(10)市政基础设施
● 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布局;
● 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重要市政管线(电
力、燃气、输油、输水)走廊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 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11)地下空间利用分类和规模
(12)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
● 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要求;
● 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
● 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
(1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具体措施
(14)城市防灾减灾
● 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
● 抗震设防标准、主要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 ● 城市人防防护标准,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模;
● 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防治要求;
(15)近期建设规划
● 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内容和发展规模;
● 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16)强制性内容表达方式
● 在文本中应以单独章节表达;
● 在图纸中应有明显图例标识。
(三)图纸内容
1、市域图纸
(1)市域城乡建设现状图。标注行政区划、城镇分布、重要产业区、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分布;
(2)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图。标注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安全等各类管制要素和管控地区;
(3)市域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图。标注行政区划、城乡总体布局结构、城乡产业区分布、旅游、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4)市域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城市规划区图纸
(1)城市规划区范围图。标注规划区界线;
(2)空间管制规划图。标注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界线;
(3)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图。标注城乡发展主要轴带、主要功能区片、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开敞空间等规划要素;
(4)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3、中心城区图纸
(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 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绘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 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 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 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历史城区范围;
● 各类经济开发区的范围;
● 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 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 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2)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
● 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 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 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 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 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 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3)中心城区总体布局规划图
● 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
●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4)中心城区居住规划图
(5)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6)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7)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8)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9)中心城区建设时序规划图
(10)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
(11)其他主要专业规划图(市政)
三、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
1、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2、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规划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3、附件:包括现行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规划说明书和专项研究报告。专项
研究报告应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特殊问题进行编制,可涉及区域、生态环境、产业经济、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交通、历史文化保护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研究,其中“城市人口规模核定”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核定”为必需的专项研究报告。
4、电子文件:应包括文字与图纸电子信息。城市总体规划电子成果中的空间图形及其属性数据应能支持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管理系统,能够为规划管理提供支撑,为下位规划提供依据。
(二)文本内容
1、市域城乡建设统筹(城镇体系)规划
(1)区域发展条件,城乡发展目标;
(2)城镇化水平,市域人口分布,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3)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名城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空间管制原则和管理措施;
(4)城镇与乡村发展建设要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5)市域城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
(6)市域交通、能源、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综合防灾减灾、风景区以及其它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和布局;
(7)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市域次区域划分及其发展指引。
2、城市规划区规划
(1)城市规划区范围;
(2)城市性质(城市区域定位与主要职能);
(3)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空间划分与管制;
(4)规划区人口规模和空间分布;
(5)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及土地利用控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建制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土地利用开发强度控制要求。
(6)规划区城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提出城乡功能区结构布局,并注重与远景发展相结合;提出中心城区空间地域扩展的主要方向和边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和控制要求。
(7)规划区交通、能源、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综合防灾、风景区以及重要社会服务设施空间布局;
(8)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镇和乡规划指引。确定镇、乡空间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提出城区带动镇、乡发展的策略与措施;提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社会发服务统筹建设策略与措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措施。
(9)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其他地区规划指引。对除中心城区、镇、乡村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独立工矿区等需要规划控制的地区,提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相关规模;明确规划保护与控制要求。
3、中心城区规划
(1)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2)各级公共中心的位置和规模,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3)住房需求预测,住房分类发展目标与建设标准,居住用地供应规模与住房供应规模,各类住房的空间布局,重点确定保障性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与居住相关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和控制要求,控制和引导城市住房建设的保障措施及建议;
(4)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划定次干道以上道路控制范围(红线);
(5)工业用地与仓储物流布局,提出各类工业布局原则,确定工业用地规模。提出仓储用地布局原则,确定用地规模;
(6)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7)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范围、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8)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9)市政基础设施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
(10)综合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
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布局;
(11)旧区范围,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旧区更新改造的规模;
(1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策略;
(13)空间发展建设时序。在规划期内,按5年一个时段划定四个发展阶段,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原则提出各阶段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和建设重点; 重点确定城市近期的发展任务、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与保护措施;近期内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和选址;近期建设综合性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原则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
(14)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的指标体系以及有关规划实施政策建议。规划实施指标体系应包括经济、社会人文、资源和环境等指标;重点提出与规划实施保障密切相关的土地、产业、生态环境、规划管理等实施政策建议。
(三)图纸内容
1、市域图纸
(1)市域城乡建设现状图。标注行政区划、城镇分布、重要产业区、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分布;
(2)市域空间管控规划图。标注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安全等各类管制要素和管控地区;
(3)市域城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规划图。标注行政区划、城乡总体布局结构、城乡产业区分布、旅游、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4)市域分区指引规划图。分区范围、功能定位、次区域发展要求、重点发展地区、重点保护地区、重点协调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5)其它酌情增加的图纸;
(6)市域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城市规划区图纸
(1)城市规划区范围图。标注规划区界线;
(2)空间管制规划图。标注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界线;
(3)城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规划图。标注城乡发展主要轴带、主要功能区片、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开敞空间等规划要素;
(4)镇、乡以及村庄规划指引图。示意性标注镇、乡以及村庄建设要求、对外交通联系道路和区域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位置;
(5)其他地区规划指引图。示意性标注规划控制范围、对外交通联系道路和区域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位置;
(6)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3、中心城区图纸
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城市现状图
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绘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 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 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 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历史城区范围; ● 各类经济开发区的范围;
● 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 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 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2)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 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 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
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 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 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 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
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
要求。
(3)中心城区总体布局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4)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5)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6)中心城区工业仓储规划图;
(7)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8)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9)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10)中心城区建设时序规划图;
(11)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
(12)其它酌情增加的图纸;
(13)各项专业规划图纸(市政)。
四、总体规划阶段各项专业规划要求
(该部分内容由工程部门的人员来完成,但规划人员要了解这部分的内容和要求,尤其是规划项目负责人更需掌握。)
(一)综合交通规划
1、主要内容
(1)综合交通发展趋势;
(2)交通发展目标与主要控制指标;
(3)交通发展战略与基本政策;
(4)中心城区道路网:道路网分级及各等级道路功能;道路网级配结构、密度、面积率等总体指标;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系统规划;分区支路网密度等指标;
(5)中心城区公交发展模式;公交的运量规模与运力配置;轨道网络规模
范围、轨道布局模式;分区公交线网密度、公交车辆标台指标、分区公交站点覆盖率、公交场站类型、布局原则、分区规模;
(6)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规模及结构、分区停车泊位规模及结构;
(7)中心城区分区人行步道、过街设施规划原则、自行车与公交衔接,分区自行车道规划原则、明确大型步行区域;
(8)中心城区货运通道布局、货物流通中心、物流园区布局;
(9)中心城区交通系统与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10)铁路及站场的功能、铁路网的布局、客、货运站及编组站的位置、规模、等级;
(11)公路网目标、等级结构、等级标准等、国道、省道、市道、县道的布局、明确公路客、货运场站的选址、规模、等级;
(12)航道及港口的功能定位、确定港口的规模、位置、等级、疏港交通条件;
(13)确定机场的规模、选址、功能定位;提出机场与城市交通之间的交通模式、通道布局;
(14)轨道交通和市郊铁路功能、布局、车辆段的选址、规模。
2、图纸内容
(1)交通系统现状图(市域交通、对外交通、中心城交通);
(2)干线公路网及公路主枢纽规划图;
(3)铁路及铁路枢纽规划图;
(4)航道及港口规划图;
(5)城际轨道规划图;
(6)市郊铁路线网规划图;
(7)中心城道路网络规划图;
(8)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概念布局图;
(9)中心城公共交通枢纽及场站规划图;
(10)中心城公共停车场规划图。
(二)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1、主要内容
(1)生态适宜性分区及保护策略;
(2)湿地生态系统规划;
(3)环境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规划。
2、图纸内容
(1)市域城乡建设适宜性分区图。标注适宜性分区;
(2)规划区环境保护规划图。标明规划环境标准和环境分区质量要求;
(3)规划区水源保护规划图。标明主要水源点的位置、范围和要求;
(4)规划区河湖水系规划图。标明河湖水系的分布、整治和保护措施。
(三)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规划
1、主要内容
(1)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
(2)历史地段的保护和整治;
(3)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发展;
(4)与城市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的保护;
(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保护。
2、图纸内容
(1)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注明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名称、位置、范围;
(2)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规划图。图中标绘各类保护控制区域,包括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名称、位置、保护控制范围、保护措施示意;
(3)重点保护区域保护规划图。在绘有现状建筑和地形地物的底图上,标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下埋藏区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标注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4)近期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实施规划图。标绘近期规划实施修整项目的位置、范围和保护措施示意。
(四)水资源规划
1、主要内容
(1)用水指标和需水量预测,包括生活、工业、农业及生态环境需水量预
测;
(2)可用水资源预测,包括地表、地下及其它可用的水资源预测;
(3)水资源规划,包括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配置措施、水源地选择、水源地防护措施、节约用水;
(4)重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规划,包括水库、输水干线等。
2、图纸内容
(1)水源地、加压泵站、调蓄水池等规模和规划位置;
(2)输水干管走廊、布局;
(3)水源地防护范围。
(五)供水规划
1、主要内容
(1)用水指标、需水量预测;
(2)多水源联调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布局系统和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水源地防护措施;
(3)供水规模,水厂水源,水厂布局、取水方式、取水位置和用地、水厂和调蓄设施及输水泵站和取水设施规模和占地;
(4)管网规划布局要点、供配水管道布置规划。
2、图纸内容
(1)水源地、加压泵站、供水厂、高位水池、调蓄水池等规模和规划位置;
(2)输水干管走廊和供配水管道布局。
(六)雨水排除与利用规划
1、主要内容
(1)规划雨水管道设计标准:暴雨强度公式、径流系数、设计重现期;
(2)雨水排除系统:排水体制和排水方式、雨水系统布局、雨水管道出口与河湖衔接关系;
(3)雨水管道规划:雨水泵站和调蓄设施的规模、布局和用地、雨水干线管道布置规划;
(4)雨洪利用:规划要点和设施布局、占地。
2、图纸内容
(1)排水分区界线,汇水总面积,规划排放总量;
(2)排水管渠干线位置、走向、出口位置;
(3)排水泵站、调蓄设施和其它排水构筑物规模、位置、占地。
(七)污水排除与处理规划
1、主要内容
(1)污水量及污水管道设计标准:污水量预测、污水管道规划设计标准;
(2)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厂布局、水厂水质处理标准、各污水厂规模、处理系数和用地、污泥处置场及污水泵站等设施规模和占地;污水处理厂防护控制范围要求;
(3)污水管道规划:管网规划要点、污水干线管道布置规划。
2、图纸内容
(1)污水处理厂位置、用地范围;
(2)污水排水分区界线,汇水总面积;
(3)污水管道干线位置、走向。
(八)再生水利用规划
1、主要内容
(1)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应为强制性内容;
(2)再生水利用指标、再生水需水量预测;
(3)再生水水源、再生水水厂布局规划、再生水厂水质标准,水厂、调蓄水池及输水泵站规模和占地;
(4)管网规划布局要点、再生水管道布置规划。
2、图纸内容
(1)再生水源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调蓄水池等规模和规划位置;
(2)再生水供配水管道布局。
(九)能源规划
1、主要内容
(1)能源需求总量;
(2)各种能源供应:煤炭、天然气、油品、电力(调入电力)、其它能源(含可再生能源),能源平衡方案(分品种);
(3)能源结构调整、设施能力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4)节能重点领域、节能重点项目、节能政策措施。
2、图纸内容
(1)重要能源供应工程(干线和重要设施)规划布局;
(2)能源存储设施规划布局。
(十)供电规划
1、主要内容
(1)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分区负荷密度预测;
(2)本地电源布局、规模。外部电源的供应能力、交接点及电压等级;
(3)变电站布局、占地以及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敷设方式及布局、各类高压电力线路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
2、图纸内容
(1)供电电源位置、供电能力;
(2)变电站位置、名称、容量、电压等级;
(3)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敷设方式;
(4)高压走廊用地范围、电压等级。
(十一) 供热规划
1、主要内容
(1)建筑综合耗热指标,分区热负荷计算;
(2)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源(热电厂、集中供热锅炉房)、热源布局(位置)、占地以及容量、热力网系统布局、管线敷设方式。
2、图纸内容
(1)供热热源位置、用地范围、供热能力;
(2)供热分区、热负荷;
(3)供热干管走向、敷设方式。
(十二)燃气规划
1、主要内容
(1)用气指标、燃气用气量预测;
(2)选择城市气源种类,确定气源结构。确定城市气源的数量、位置与规模,包括气源厂、门站、储配站等主要工程的规模、数量、用地及位置。外部气源的供应能力、交接压力;
(3)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管网系统布局;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局及建设规模,设施占地及防护要求;主要高压输气干线走向,安全防护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
2、图纸内容
(1)气源位置、供气能力、储气设备容量;
(2)输配干管走向、压力;
(3)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位置、占地和容量。
(十三)电信规划
1、主要内容
(1)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发展规模预测;
(2)通信网络结构、固定电话局数量及布局,移动电话局数量及布局、电信管网规划布局;
(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业务量(用户)预测、有线电视局所的等级、数量、布局,有线广播电视管网布局;
(4)邮政服务要求和业务量预测、邮政设施布局规划:邮件处理中心、邮政支局、占地以及空间布局;
(5)无线发射塔、微波通道、卫星地面站等。
2、图纸内容
(1)通信设施(各类电信、邮政局所,邮件处理中心、卫星地面站、信源机房) 分布;
(2)通信主干网规划布局。
(十四)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主要内容
(1)生活垃圾量指标、生活垃圾总量预测;
(2)垃圾处理厂(垃圾卫生填埋厂、焚烧(发电、供热)厂、生化处理厂、粪便处理厂)、转运站等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布局、规模、占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的规模、布局及占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环卫运输车辆、船泊等机具的停放、修理场所及废物综合利用场所的规模、布局及占地;
(5)城市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作息点等设施的规划指标。
2、图纸内容
主要环卫设施的布局、用地范围、对周边的影响范围。
(十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主要内容
(1)综合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防洪、防潮、排涝标准;城市防洪安全布局;防洪(潮)排涝规划;
(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规划;消防通信规划;消防供水规划;消防通道规划;
(4)城市总体防护布局;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重点目标的防护;规划的实施与保障;
(5)地震地质环境;规划目标与原则;总体抗震要求;城市抗震安全布局规划;抗震规划;
(6)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和原则;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措施。
2、图纸内容
(1)防洪、排涝工程的位置、范围、以及城市洪泛区、城市防洪保护区和蓄滞洪区范围;
(2)现状及规划各类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疏散通道、消防指挥中心等)的位置;
(3)民防公共安全教育设施或基地、民防警报设施、民防工程防灾利用设施、防空区(片)和城市疏散安置地域、普通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地区的范围、城市重要民用经济目标的位置和范围;
(4)地震台网、群测群防监测点、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一级疏散通道、二级疏散通道、应急物资集散地等位置;
(5)各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重点防治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