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的标准现状
1、标准概述
第一层次:法律、行政法规、条例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第
60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
91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第
22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治法 1996年第6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第8
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996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第
58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第
77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99年第9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第
26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95年第9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第
32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88年第6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第61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年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第49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第
28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 国务院[1990]第62号令
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地源污染物 国务院[1990]第61号令
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3号发布)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监督考核办法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第二层次: 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要求
标准(包括技术规定、要求)的分级和分类:
我国标准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质技监检总局)制定。对于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分别由这类标准的归口单位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地方标准的制定对象只限于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只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才可能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企业内必须强制执行本企业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只有强制性标准一种。
2、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现状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CE)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有:
国际计量局(BIPM)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世界卫生组织(WHO/OMS)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OMPI)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未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如:
国际电信联盟(ITU)
万国邮政联盟(UPU)
联合国粮农组织(UNFAO)
国际羊毛局(IWS)
国际焊接学会(IIW)
发达国家标准如:
美国国家标准(ANSI)
德国国家标准(DIN)
英国国家标准(BS)
日本工业标准(JIS)
法国国家标准(NF)
俄罗斯国家标准(ГOCT)
瑞士国家标准(SNV)
瑞典国家标准(SIS)
意大利国家标准(UNI)
采用国际标准是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转化我国标准,并按我国标准管理程序审批发布的过程,这就是我们通常常说的”采标”。 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两种形式:
等同采用IDT(identical),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 编号方法: 等同采用 GB/T19001—2000/ISO9001:2000(采用双重编号)
修改采用MOD(modified),指与国际标准间允许存在技术性差异和编辑性修改,但必须清楚标明这种差异和修改并给出差异的解释。编号方法:修改采用 GB/T20000.2—2001(只用我国标准编号)
非等效 NEQ(not equivalent),指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和文本结构不同,也指国家标标准中只保留了少量不重要的国际标准条款。非等效不属于采标。
3、电力行业的标准现状
国家、行业发、供电技术标准制定比较全面,基本覆盖电力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安装、生产运行及电网调度,电力设备及技术条件,检修调试,安全,技术管理各个方面,体系比较完善。共有千余顶,强制性电力标准仅为62项,其中强制性国标19项,强制性行标43项;
电力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分为三个基本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发改委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第二个层次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电力行业标准化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工作。第三个层次是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它是电力行业标准化的技术机构。
电力行业各方面采用标准情况
a、设计各个阶段初可、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 5000—2000()中引用而构成大火规的条文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T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199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053.1—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19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19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T4064—199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4830—1984 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GB5083—19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7064—1996 透平型同步电机技术要求
GB/T7409—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GB8196—19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10070—19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0436—19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523—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5—19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案
GB13015—199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13223—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19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848—1993 地下水水质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灌溉环境质量标准
GB50033—1991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19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40—19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50050—1995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9—1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60—19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5—1994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
GB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29—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19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6—19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91—199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210—1994 防洪标准
GB50217—19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1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J11—198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2—1987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9—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84—19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101—1987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CJ18—198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50—1998 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5003—1991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5025—1993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DL/T5029—1994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
DL5032—1994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
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SDJ2—1988 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SDJ5—1985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J9—1987 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SD269—1988 固定式发电用凝汽汽轮机技术条件
SD270—1988 汽轮发电机技术条件
SD271—1988 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TJ36—19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第60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91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第22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治法 1996年第6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1996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第58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第77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99年第9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第26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95年第9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第32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88年第6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第61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年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第49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第28号主席令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务院[1994]第16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7年第8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第94号主席令颁布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 国家地震局、建设部震发办[1992]160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国务院(1989)44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8)253号令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1996)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 国函(1998)5号
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港口工程技术规范 交通部部标—1987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 劳人护(87)36号
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水保(1998)423号
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计(1996)-28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 国家环保局(1994)第18号局令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局(1997)第18号局令
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 能源安保(1991)709号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90)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
东北院 (管规)对目前我国已投产的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的管道设计、安装、运行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并对国外常用标准,如:美国B31.1、前苏联ГОСТ、МВН、英国BS806、日本JIS、前西德DIN、TRD等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原管规”条文进行修订,使“管规”的条文与国内现行标准、规定中的有关条文更加协调。同时,吸收了国外一些标准中符合我国国情的有益部分,使“管规”的条文大部分靠近了美国B31.1规程,少部分参照了其他国家的一些国际通用标准,使修改后的《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与国际同类标准接轨。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勘测技术规程SDJ 24—88
本规程对口的国家标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 范》。本规程已作规定的条款,按本规程执行,本规程未规定 的事项,应按现行《勘察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使用本规程时,尚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
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四、《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五、《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六、《土工试验规程》。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199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DLGJ158-2001)
《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西北院及华东院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028—93
电力设计图纸会签制度”(DLGJ159.4-2001)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2001)
原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666号文《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8年3月颁发“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及其相关规定”中有关“归档文件质量要求”4.1条对设计院编制竣工图的要求。
工程设计图标、修改图标、会签图标、设计图纸及卷册编号按《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图纸管理办法》DLGJ28—94
初步设计按DLGJ9—92《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b、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工程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
《电力施工质量检验技术评定标准》十一篇验评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建质(1996)111号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劳人锅(1982)6号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SD 143—85
对口的国家标准GB3323—82《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法》。该标准适用于可透照
的所有型式的钢焊缝,是国内钢焊缝射线检验工作的技术标准。因此,SD 143—85中明确规定:
承重结构件及本规范未涉及的条款按国家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但是,电力系统内火力发电厂存在大量的单面施焊双面成型的管道对接焊缝。 在进行射线透
照时,为保证成像质量,真实地评价焊缝质量,在透照工艺及焊缝质 量标准方面,均有一些
特殊的要求。因此,本规范根据管道焊缝特点,特别是椭圆 透照的特殊要求,作了大幅度的
修订,并重新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即“本规 范适用于制作、安装或检修火力发电设备
时,各种承压管道单面施焊双面成型对接 焊缝的X射线或γ射线透照检验”。因此可以说,本
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是国标的补充。
本规范与其他规程的关系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规程》中对锅炉、压力容器焊缝的透照检验工作中的抽检率、灵敏度及焊缝质量等级等方面 都
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凡涉及这方面的透照检验工作,均应执行该两规程 的规定。
火力发电厂管道对接焊缝的分类和抽检率,应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及
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有关规定。
相关标准:
GB5616 常规无损探伤应用导则
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ZBY232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
GB3375焊接名词术语
GB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 3375 焊接名词术语
GB 5618 线型像质计
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ZBY 201 工业 X射线探伤机通用技术条件
ZBY 202 携带式工业 X射线探伤机技术条件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SD263-88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SDJJS03-8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汽轮机机组篇) DL/T5011-92(管道篇)DL5031-94(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T5007-92(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8-81(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焊接接头射线检验)DL/T5069-1996(管道
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DL/T5048-95(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279-90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建质[1996]111号(汽轮机篇)(1998年版)电综(1998)145号(电气装置篇)(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1998年版)(管道篇)(2000年版)(水处理及制氢装置篇)(2001年版)(焊接篇)建质(1996年版)111号(加工配置篇)83火电基火第137号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及相关规定》
c、调整、试运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号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建质[1996]40号
《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建质[1996]40号
《汽机甩负荷试验导则》建质[1996]40号
《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电综[1998]179号
《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电综[1998]179号
d、电力设备及技术条件
电站高温高压截止阀闸阀技术条件DL/T 531—94
汽轮机随机备品备件供应范围 GB 9782-88
火力发电用止回阀技术条件DL/T 923—2005
电站锅炉安全阀应用导则 DLT959-2005
汽轮机低压给水加热器 GB 10764-89
火电厂超期服役机组寿命评估技术导则DL/T654—1998
通过对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038—91 金属材料延性断裂韧度J1C试验方法
GB 2039—80 金属拉伸蠕变试验方法
GB 2358—94 裂纹张开位移(COD)试验方法
GB 4161—84 金属材料平面应变断裂韧度K1C试验方法
GB 6395—86 金属高温拉伸持久试验方法
GB 6398—86 金属材料疲劳裂纹扩展速率试验方法
GB 6399—86 金属材料轴向等辐低循环疲劳试验方法
GB 9222—88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DL 438—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 43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 440—91 在役电站锅炉汽包检验、评定及处理规程
DL 441—9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主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
DL 505—93 汽轮机焊接转子超声波探伤规程
DL/T 551—94 低合金耐热钢蠕变孔洞检验技术工艺导则
ASME—86 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规范实例N—47,高温工作条件下的Ⅰ类部件
ASME—89 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2卷第8章(Section Ⅷ,Division 2)
TRD 300—92 蒸汽锅炉强度计算(德国)
TRD 301—92 承受内压的圆筒
TRD 508—92 按持久强度值计算的构件的补充检验
由于近期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猛,标准的修改、制定可能滞后于材料、设备及技术的引进与发展,因此参照、引用、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势在必行。
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还考虑引进国有关标准,并按较高要求的标准执行。材料材质要求,质量规格符合我国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外进口材料可用国际上通用的技术协议和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我国国家现行标准。
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需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ASME或IEC等规范和标准及相应的引进公司和其所在国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相应标准规范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
卖方设计制造的设备可执行下列标准的要求:
AISC 美国钢结构学会标准
AISI 美国钢铁学会标准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
ASTM 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 AWS 美国焊接学会
AWWA 美国水利工程学会 HEI 热交换学会标准
NSPS 美国新电厂性能(环保)标准 DIN 德国工业标准
BSI 英国标准协会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EE 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NERC 北美电气可靠性协会 NFPA 美国防火保护协会标准 PFI 美国管子制造局协会标准
SSPC 美国钢结构油漆委员会标准 GB 中国国家标准
SD (原)水利电力部标准 DL 电力行业标准
JB 机械部(行业)标准
JIS 日本工业标准
NF 法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