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
浅谈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
摘要:2013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说明收入差距已经超过0.4的警戒线,社会不公在中国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很多人认为导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分配方式出现了错误,应该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进行调整来缓解收入差距的问题,本文通过简单的介绍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含义以及分配方式的合理性,来加强对我国现行分配方式的认识,从而更好地认识收入分配不均的原因。
关键字: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差距、必要性
党的十四大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紧接着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这是我国分配方式上的重大变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创新。并且在十六大上又进一步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进一步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现行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三次大会都在发展和完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说明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适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它必将推动我国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与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一、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一)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新创造的价值进行分配实际上也就是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按照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来进行分配的。从劳动的数量来讲,谁工作的时间长并且劳动繁重,谁的收入也就高。从劳动的质量来讲,谁劳动的复杂程度高,谁完成的劳动质量好,谁的收入也就也高。总的来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
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参与分配,因为按劳分配是承认劳动是有差别的,它也就承认了劳动力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个人产权。当然并不是公开承认的而是实际上承认的。也就是说按劳分配默认劳动者有不相同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相同的劳动能力是每个劳动者的天然特权,分配原则的贯彻正是以实际上承认劳动力要素的个人产权为基本前提的。①因此只有拥有劳动产权的人才能参与分配而被剥夺劳动产权的人,即使参与了生产也不能参与分配。也就是说劳动的产权是按劳分配的基本条件,没有劳动产权的劳动者即使参与生产也
不能参与分配。产权是按劳分配的核心。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生产要素不能创造价值,却是创造价值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就是价值创造中的“物”,价值是由人创造的也就是“活劳动”。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管理等。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就是生产要素在生产和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投入比例的大小和贡献来参与分配的一种分配方式。其投入的比例越大它得到的回报也就越大,其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的贡献越大,它取得的收入也就越大。
那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条件是什么呢?在市场经济中,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一般都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生产要素的产权所有者根据对生产要素的所有必然会要求分享新形成的价值,否则生产要素所有者让其闲置也不会被其他人利用的。所以拥有生产要素资本产权的就要求分享利息,拥有生产要素技术产权的要求分享转让、使用的收入,拥有劳动力产权的就要求拥有工资,拥有土地产权的就要求得到地租。但是没有产权的生产要素是不能排除别人使用的也就无法从这种生产要素得到收入。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就是按生产要素的产权分配,没有生产要素产权也就无从谈按生产要素分配。所以不管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分配都是按照产权进行分配的,产权是分配的核心,这可以说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共同点之一。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必要性
有些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可以包括按劳分配或者是代替按劳分配,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如果按生产要素分配可以包括或替代按劳分配,也就无从谈起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必要性了。他们所犯的错误往往就是没有认清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的本质。按劳分配中的劳动,从“量”上看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花费的社会必要时间,劳动者的收入就是以这一时间来衡量的,从劳动的质上看即劳动者劳动的熟练程度与技术水平,劳动者的收入也要受到劳动者的劳动“质”的影响。而生产要素中的劳动显然是指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在市场中劳动不可能成为商品,只有劳动力才能成为商品。劳动者按劳动力要素所分配到的收入便是劳动力的价格,劳动力不仅受劳动者能力的影响,而且还要受到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影响。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决定我国的分配方式
分配关系作为生产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一定时期,一定社会制度里实行何种分配制度,主要是由社会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② 建国初期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低,我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度由此我国实行按劳分
配的分配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严重的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党认识到实行何种所有制结构应该由生产力决定,只有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结构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国家对我国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调整,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且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制的多样化必然要求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必然要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也就是生产力决定了所有制结构而所有制结构又决定了分配方式。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创举。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存在这一整套的市场机制,其中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等,为了使市场更好的发挥作用必然要求生产要素的分散,也就是说生产要素所有权要掌握在不同人的手中。如果生产要素所有权掌握在一个或者几个人的手中,根据边际效益必然无法使生产要素利用的最大化,这必然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就无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从而不能很好的调动生产要素“物”这一方面的积极性,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分配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我国居民收入的绝大部分仍然是通过按劳分配这一途径来获得。所以必然也就要求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三)生产力不足的状况决定的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实现了基本小康,但是离我们的目标共同富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此要积极调动“人”即活劳动还有“物”即生产要素两方面的积极性。只调动“人”的积极性而不调动“物”的积极性,必然不会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必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如果只调动“物”的积极性而不调动“人”的积极性是行不通的,因为人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只有“物”而没有人的参与,“物”也是一对死物,物不创造价值而是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因此两方面都要调动也就必然要求分配方式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达到共同富裕。
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应该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能盲目的追求按劳分配,应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只有坚持这一分配制度才能优化我国的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社会中“人”和“物”两方面的积极性,才能促进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三、正确认识我国现行分配方式带来的收入差距
我们传统认识以为按劳分配不会导致收入差距,收入差距主要是由按生产要素分配带来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其实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都会导致收入分配的不公。改革开放前的按劳分配虽然带来了收入差距,但是收入差距过小不足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适当的收入差距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是有好处的,应该合理把握住收入差距这把“度”,过大的收入差距对社会的发展没有好处,平均主义的社会对现在来说也没有好处,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我国现在的收入差距。
(一)收入差距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分配都会导致收入差距的存在。按劳分配是以劳动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量”和“质”为依据来分配收入的,劳动者在“量”和“质”上是存在差别的,这也必然导致劳动者的收入是存在差距的。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存在使得生产要素的产权多样化。价值的创造需要“人”和“物”的结合,由于人的能力有差别而且生产要素的产权多样化,每个人所掌握的生产要素有差异,这也就必然导致收入差距的存在。所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我们社会现在的主要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力,而合理的收入差距的存在有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让一切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因素得到充分调动。所以,收入差距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二)过大的收入差距只是暂时性的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不同特点就是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③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求一部分地区通过合法劳动来实现先富,然后先富的地区带动后富地区来达到共同富裕。现在的问题是先富的地区是富起来了,可他们并没有带动落后地区达到共同富裕,这也让一部分人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产生了疑虑。但是我们应该完成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要认清楚现在收入差距存在的本质,不能被其表象所蒙骗。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收入差距的过大现象是暂时性的。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体。收入分配不只是在微观方面进行分配,还要经过宏观经济的调节,来实现社会的效率与公平。虽然并没有做到十分完美,但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正在不断的完善,在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下会不断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所以,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带来的收入差距就一定会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当然这还需要时间,但我们应该看清楚收入差距过大只是暂时性的现象。
总而言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这一分配方式的长期实行必然会促进经济的繁荣和
社会的进步,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3.
[2]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