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文件--财税[2013]37号相关政策解读
Page 1 of 14营改增文件--财税【2013】37号相关政策解读2013年7月22日 一、营改增文件整体情况介绍 二、财税〔2013〕 37号文简述 三、财税〔2013〕 37相关政策要点解析 一、营改增文件整体情况介绍 营改增文件 已失效和将失效( 8个) 1.被财税〔2013〕37号将失效的 6个 2.被财税〔2013〕9号失效的2个 已生效或将生效( 23个) 1.方案1+办法1 2.一般纳税人认定( 3) 3.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4) 4.会计处理(1) 5.纳税申报( 2) 6.零税率及免抵退税办法(1) 7.征收及预算管理( 9) 8.税控系统抵减税(1) 二、财税〔2013〕 37号文简述 (一)整合、调整和完善了前期试点政策 (二)新增广播影 视服务税目并进行 解释 (三)试点应 税服务销售额做出重大 调整 除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继续按原营 业税差额征税规 定执行外,其余有关差额征税规 定不再执 行; (四 )对应纳增值 税计算方法做出调整 1.除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外,其他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代开的 货运增 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征 3%抵 3%; 2.取消自用的 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 汽车 、游艇不得抵扣的规定。 (五 )梳 理应 税服务税目解释 如“ 广告服务”税 目中增加“广告代 理”,删除“广 告的策划 、设计、制作”,将“ 广告设计 ” 从“广告服务”中 调出并入“设计服务”等等。 三、财税〔2013〕 37相关政策要点解析 财税〔2013〕 37号 一正 文 四附 件 正 文 背景 根据 国务 院进 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的要求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 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随着该文件的 出台 ,一些相关文件将 作废。 作废 文件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2 of 144个 附件 1.试点实施办法 2.试点有 关事项的规定 3.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情况 4.适 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规定 试点 实施 办法 1.纳税人和扣 缴义务人 2.应 税服务 3.税率与 征收率 4.应纳税 额的计算 5.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 及地 点 6.税收减免 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 人 内容: 1.纳税人 2.扣 缴义务人 3.纳税人分类 4.一般纳税人分 类 (一)纳税人 在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的单 位 和个人,为增值 税纳税人 。 单位 ,是 指企 业、 行政单位、事业单 位、军事单位 、社会 团体及其他单位 。 个人 ,是 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关于承包 人、 发包 人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3 of 14发包 人 1/你以我 的名义 对外 经营 2/我还承担法律责任 一、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 包人为纳税人 : 1. 承包人 以发 包人 名义对外经营; 2. 由 发包 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 不同时满足上 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 人为 纳税人。 与《 增值 税暂 行条例》有所区别: 对于 应税 货物 及劳 务,应根据《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单位 租赁或者承包给 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经 营的 ,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 为纳税人 本条 是关 于采 用承包、承租、挂靠经 营方 式下 ,纳税人的界定。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一、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 包人为纳税人 : (一)以 发包 人名义对外经营; (二)由 发包 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 不同时满足上 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 人为 纳税人。 (二)扣 缴义 务人 营改增后 :境 外的 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销售应税服务,在境内未 设有 经 营机构的 ,其应纳税 款以 代 理人为扣 缴义 务人 ;没 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扣缴义 务 人。 营业 税: 境外 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销售应税 劳务而境内未设有 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 为扣缴义 务人 ;没 有代 理人的,以受让方 为扣缴义 务人 。 18 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 人 小规 模纳税人 财务 核算 是否健全 销售额是 否达标准 一般纳税人 (三) 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 人注: 销售额含 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 以及 按规 定已 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 部分 营改增后 增值 税纳税人的分类标准特殊规定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4 of 14不经 常提供应 税服务的企业 1. 是 指在 偶然 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前 为非 增值税纳税人; 2.“偶然发 生增 值税 应税行为”是指在连续不超 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 增值 税应税行为不超 过 3个 月。 (四 )一般纳税人认定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 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请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 关注 :试点前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如 何换算? 应税 服务 年销售额 =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 税服务营 业额合计/(1+3%) 混 业 经 营 混业 经营 小规 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 产或 者提供应税 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 应税服务销售额,无论 哪项年应 税销售额 超过 标准,均应当按照 相关 规定申请 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更正 提示 :“ 混业 经营的解释 ,是指在纳税人应税服务范围中 既有货物 、应 税劳务,又有应 税服 务……,应该 是指 纳税人经营范围中既有货物 、应税劳 务、又有应 税服务。 认定 标准 即以下两 种情况均 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且一经认定,所有销售额 均适用 一般计税方法 ,不得对 未达标部 分单 独适 用简 易计税方法。认定 范围: 1、超标认定 试点前 自规定的连 续不 超过12个月的超 过规定标准 的纳税人,应申 请认定 试点 后 自试点后, 连续 12个月 超标 的纳税人 应申请认定 2、未超标及新 开业 认定 符合总局 22号 令第 四条规定(固定经 营场 所, 准确核算),可以申 请 认定 3、原一般纳税人兼 营应 税 服务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5 of 14不需 要重 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由 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 》告知纳税 人。 关注 纳税人被认定 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后 ,能 否再转为 小 规模 纳税人? 纳税人从 什么 时间起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 值 税应纳税 额? 1.老企业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 次月 起 2.新 开业纳税人为税务机关受理申请 的当 月起 应税 服务 内容: 1.应 税服务的范围 2.应 税服务范围解释 3.特殊概念解释 一、 应税 服务 范围 (1+7)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征税范围 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 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 活 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 、索道 运输及其他陆 路运 陆 路运输服 输,暂 不包括铁路运输 . 务 出租车 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 的 交通运输业( 11%) 管理费用,按陆 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 使用运输 工具 将货 物 通过江、河、湖、川等 天然 、人 工水道或者海洋航 水路运输服 或者旅客 送达 目的 道 运送 货物或者旅客的 运输业务 活动 地,使其 空间位置 得 务 【 远洋 运输的程租、期 租业务,属于 水路运输服务】 到转移的 业务 活动 航空运输服 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 物 或者 旅客 的运输业务活动。 务 【航空 运输的湿 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 管道运输服 通过管道设 施输 送气 体、液 体、 固体 物质的 运输业务活动 务 行业大类 征税范围 研发服务、技术转让 服务 、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利用 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 信息 进行 生产、收集、 信息技术服 处理、加 工、存储、 运输、检索 和利 用,并 提供信息服 务 务的业务 活 动。包括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 测试服务 、 信息 系统服务和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 服 包括 设计 服务、商标 著作权 转让服务、知 识产权 服务 、 部分现代服务业 务 广告服务和会议 展览 服务 围绕制造 业、文化 产 包括 航空 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 客运 场站服务、打 业、现代 物流 产业等 物流辅助 服 捞救助服务 、货 物运输代理 服务、代 理报关服务 、仓储 提供技术 性、 知识性 务 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服务的业务活 动 有形动产租 包括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 营性 租赁 赁服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 干租业务, 属于有 形动产经 营性租赁 】 ( 17%) 鉴证咨询服 包括 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和 咨询服务。 务 广播影视服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 务 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服务类型 研 发和技术 服务二、 应税 服务 范围 解释 (二) 信息技术服务 3.信息系统服务,是 指提供信息 系统 集成 、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 信息 系统 应用、基础信 息技术管理平 台整合、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 管理、数据中 心、托管中心、安 全服务的业务行为。包括网 站对非自有的 网络 游戏 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6 of 14(三) 文 化创意服务 1.设计服务,是 指把 计划、规划 、设 想通过视 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 活动。包括工业设 计、造型 设计、服 装设 计、环境设计、平面设 计、 包装设计、 动漫 设计、 展示设计、网站 设计、机 械 设计、工 程设 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4.广 告服务,是 指利 用图书、报 纸、 杂志 、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 牌、 招贴、 橱窗、霓虹 灯、灯箱 、互联网 等各 种形式为客户的商 品、经营 服务 项目、文体节目或 者通 告、 声明 等委 托事项 进 行宣传和 提供 相关 服务 的业务活动。包括 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 布、播映、 宣传、展 示等。 5.会 议展 览服务,是 指为商品流 通、 促销 、展 示、经贸洽谈、民间交 流、 企业 沟通 、国际往来 等 举办或者 组织 安排 的各 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四 ) 物 流辅助服务 2.港口码头服务 增加 :港口设 施经 营人收取的港口设 施保 安费按照 “ 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5.货 物运输代理 服务,是指接受 货物 收货 人、 发货人、船舶所有人、 船舶 承租 人或 船舶经营人的 委托,以 委托 人的 名义 或者以自己的名义 ,在 不直 接提供货物 运输服务 的情况下,为委 托人办理货 物 运输、船舶进出港口、 联系安排引航、靠 泊、装卸 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 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六 ) 鉴 证咨询服务 2.鉴证服务,是 指具 有专业资质 的单 位,为委 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 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 明力的意 见的 业务 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 鉴证、法 律 鉴证、工程造价鉴证 、资产评估、环 境评 估、房地 产土 地评估、 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 故鉴定等。 3.咨询服务,是 指提供和策 划财 务、税收、法 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 流程 管理 等信息或者建 议的业务 活动。 代理 记账 按照 “咨询服务”征收增值 税。 (七 ) 广播影 视服务 1.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是指 进行专题 (特 别节目)、专栏、综艺、体 育、 动画片、广播剧 、 电视剧、 电影 等广播影 视节目和作品制作 的服务。 具体 包括与 广播影视节 目和 作品 相关的策 划 、采 编、拍摄 、录音、 音视 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 布置 、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 )、 字幕 制作、 片 头、片尾 、片花制作、 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 和确权 等业务活 动。 2.广播影视节目 (作 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 账、买断、委托、代理 等方 式, 向影 院、电 台、电 视台、网站等单位 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 目( 作品 )以 及转让体育赛事等 活动的报道及播映 权 的业务 活动。 3.广播影视节目 (作 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 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 映广播影视节目 (作品) ,以 及通过电 台、电视台、卫星 通信 、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 线或有 线装置播 映 广播影视 节 目(作品 )的 业务 活动。 三、 特殊概念 解释 1.境内的含义 在境内提供应 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 提供 方或 者接受方在境内 。 判断 境内 应税 服务 的2个原 则 属人 原则 ,即 境内 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 生在境内、 境外 都属于境内提供 应 税服务。 属地 原则 ,即 只要 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 都属于在境内提供应 税 服务 不属 于在境内提供 应税服务的情形: 1.境外单 位或者个人 向境内单位 或者 个人 提供 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 位或者个人 向境内单位 或者 个人 出租 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 家税务 总局规定的 其他 情形。 2.有 偿的含义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7 of 14提供 应税 服务,是 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有偿 ,是 指取得货 币、货物或者其他 经济利益 。 有偿 是确 定提供应 税服务是否缴纳增 值税的前 提条件之一。 如: 某公 路货运公司A为 B企业提供运输服务, 由于B企业资金困难 未能 在约定期限内付款 ,双 方 签订抵债协议 ,B企 业将 其户 外广 告 牌免费提供发 给A使 用3个月。 无偿 提供 应税 服务 : 向其他单 位或 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应视同提供应税劳务,但以 公 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 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非 营业活动 的 含义 非营 业活 动中 提供 的应税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非营 业活 动,是指: (1)非企业性单位 按照 法律 和行政法规 的规 定,为履行国家行 政管理和 公共 服务职能收取政府 性 基金或者 行政 事业 性收 费的活动。 (2)单 位 或者个体 工商户 聘用的员 工为 本单 位或者雇主提供应 税服务。 (3)单 位 或者个体 工商户为员 工提供应 税服务。 (4)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规 定的其他情形。 税率 与征收率 “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 17%税率:销售或进口货物, 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 劳 务,租赁有 形动产 13%税率:销售农产 品等 一般纳税人 11%税率: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税率与征收 6%税率 :研发 、咨询等部分 现代服务业 率 零税率 征收率 小规 模纳税 征收率: 3% 人 应税 服务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变化 情况应税 服务 小规 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 变化 情况 试点行业(服务业) 营改增前税率 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3%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营改增后征收率税率变化3%不变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8 of 14部分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3%-2%1.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 己使用 过的 未抵 扣进 项税 额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 半征收。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 日( 含) 以后 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照适用税率征收。 (财税〔 2011〕133号) 3.小 规模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 的固 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4.小 规模 纳税人销售 固定资产以 外的 物品 按3%征收率纳税。 其他有关 规定 混业 经营的纳税人 应分别核算,否则 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 同税率的 销售货 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 服务 的,从高 适用税率; 2、兼有不 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或者应 税服务的 ,从 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 同税率和征收率的 销售货 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或者 应税 服务 的,从高适用税率 。 应纳税额的计算 内容: 1.计税方法的分 类 2.一般计税方法 3.销售额 的确 定 4.建 议计税方法 一、增值税计税方法分类二、一般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 的计算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9 of 14销项 税额 销售额包 括以下两项内容: (1)销售货物 或应税劳 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 买方收取 的各种 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 价外费用 :指 价格 之外向购买方收取 的各种性质的 价外收费,应视为含税收入,在 并入销售额 征 税时,应 将其 换算 为不 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价外费用 的依 附性 案例:航空运输企 业已售票但未提供 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 收 入,不属于增 值 税应 税收 入,不征收增 值税 。 不存 在销售,单独 收取的费用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不包含 在价外费用中 的 费用 同时 符合 以下条件 代为收取的政府性 基金 或行 政事业 收费 : 1.由国务 院或者财政 部批准设立 的政 府性 基金 ,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 民政 府及 其财政、价格主管 部门批准 设立 的行 政事 业性收费; 2.开 具省级以上 财政 部门印制的财政 票据; 3.全部上缴财政 。 关注 : 采用 折扣销售 方式 ,开具发票时折扣额应如何 处理 才能从销售额中抵减折 扣额?( 商 业折扣) 应在同一 张发票上 注明销售额与折扣额, 同时 应在“ 金额”栏 分别 注 明。 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 别 注明的, 以价 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兼营营业 税应 税项 目的,如未分别核 算造 成的 后果 ? 答: 主管税务 机关 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特殊 销售额的 核定 纳税人提供应 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 或者 偏高 且不 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或者 发生视 同销售、 提 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 的,主管税务机关 有权按照 下列顺序确 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 应税 服务 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 应税 服务 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 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 计税 价格 的公 式为: 组成 计税 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 率) 【成 本利 润率 由国 家税务总局确定】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Page 10 of 14可抵扣进项 税的发 票 增值税 扣 税 涉及 业务 抵扣 额 凭证 1.增值税 专 境内 增值税业务 增值税额 用 发 票 () 2.海关进口 进口 业务 增值税 专用 增值税额 缴款书 进项 税额 = 3.农 产品收 买价 购进农 产品 购 发 票或者 ×扣除 率 销售 发 票 ( 13%) 进项 税额 = 运输 费用金 接受铁 路运输服 4.运输 费用 额× 务 结 算 单据 扣除 率 ( 7%) 接受境外单位或 5.税收 缴款 增值税额 者个人提供 的应 凭 证备注 增值税 专用 发 票 (含 货 物运输业增值税 专用 发 票 、税 控机 动 车销售统 一发 票 )含 烟叶 税 1、运输 费用 (含 铁 路 临 管 线 、 铁 路 专线 运输 费 用 )、 建设基金; 不包括 装卸费 、 保险费等其他 杂费; 2、增值税纳税 人从 试点 地区取得 的试点 以 后 开 具 的运输 费用结 算 单据 ( 铁 路运输 费用结 算 单据 除外 ),不 得 作 为 增值税 扣 税 凭 证。 应 当具备书面合 同、 付款 证 明 和 境外单位 的 对账 单或者 发 票 , 资料 不 全 不 得抵扣 。http://www.cctaa-wx.cn/wangxiao/2013/ygzcs/kcjy/index.asp2014-06-25
链 接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
(一)进项税额。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
包含: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可以划分 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无法划分时,按以下公式
抵扣的进项税额=
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税劳务
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
项 征增值税项目)÷(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不得抵扣事项(已抵扣后改变用项
)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
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收回的增值税额
四、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征收率(3%)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小规模
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吗?
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服务包含: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注意:试点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及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及地点
营改增后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1.提供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现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规定: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定业户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 收 减 免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试点有关事项规定
内容:
1.航空运输企业的规定
2.差额纳税
3.扣税凭证
4.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5.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一、航空运输企业
1.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航空运输企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4.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收票证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收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差额纳税
1.交通运输业分包
2.勘察设计单位分包
3.试点物流企业仓储分包
4.包机公司有支付航空运输企业包机费用的运营业务
5.广告代理业务
6.代理报业业务
7.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8.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业务
差额纳税在财政〔2011〕111号包括了以上内容
试点有关事项规定
差额征税在财税〔2013〕37号仅保留:
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剔除6:
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以下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1.支付给海关的税金、签证费、滞报费、滞纳金、查验费、打单费、电子报关平台费、仓储费;
2.支付给检验检疫单位的三检费、熏蒸费、消毒费、电子保险平台费;
3.支付给预录入单位的预录费;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剔除7: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三、扣税凭证
删除:
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加: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四、试点前发生业务处理
1.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财税(2011)133号)
3.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财税(2011)133号)
4.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财税(2011)133号)
五、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不能抵减试点前货物留抵税额。
更正提示:口误“应税服务销售额不能抵减试点前货物留抵税额”,应该是“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不能抵减试点前货物留抵税额。
试点过渡政策:
1.关注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和程序
2.关注营改增后的发票变化对产业链的影响
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财税〔2011〕131号
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
1.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
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
6.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不具备适用零税率的相关许可证);
7.提供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不具备适用零税率的相关条件) ;
8.向境外单位提供
(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适用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