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问题浅析农民工工资现状及解决策略
XXXXX学 院
暑假调查报告
题 目:农民工问题
——浅析农民工工资现状及解决策略
班 级: XX级美XX班
姓 名: X X X
学 号: 123456789
系(院): XX系
专 业: XX
调查主题:农民工问题
——浅析农民工工资现状及解决策略
调查时间:2011年8月22日
调查地点:XX省XX区
调查人:XXX学院
———XX系2008级XX班XXX
关键词: 农民工 农民工工资 现状 策略
【本文摘要】: 每到年终岁末,在外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本该带着辛苦钱回家和妻儿老小团聚,过个好年。但是,由于一些企业和老板恶意拖欠他们的工资,使得农民工不得不面临着既要流汗又要流泪的痛苦境地。而这一问题虽经媒体频频曝光,劳动监察部门也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仍是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扩大,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加快,使原来呈隐性失业状态的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更多地涌进城镇务工,形成“民工潮”。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工大军,政府缺少相应的对策,法律制定滞后,用工制度不规范,加上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缺少维权能力,致使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严重且普遍化。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农民工按时拿工资占16.3%;年底一并得到工资占11.2%;偶有工资被拖欠占32.5%;经常被拖欠占11.2%;从未按时拿过工资占28.8%,后面两项之和占到了40%。尤其每逢春节前夕,欠薪矛盾表现更为明显。因此常引发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仅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安定,而且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产生极大的危害
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几百万名劳动者遭遇工资拖欠问题,拖欠总额上
千亿,尤其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突出。2004年,国务院部署有关部委联手掀起建筑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的高潮,共追回被拖欠工资331亿元。
尽管如此,拖欠行为还是屡禁不止。随着《劳动合同法》个《实施条例》的出台,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于劳动关系的管制的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但依然是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最普遍且最严重的问题。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在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总数的60%以上,他们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不健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侵害时想到的不是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是通过武力等不合理的方式贸然行事,不但追不到自己的工资,还可能导致其他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工程开发商和承包商信誉度不高。部分开发商和承包商主要的目的是赢取暴利,他们总是通过各种途径苛扣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来维持资金的运转。在接到全额的承包款后,受利益的驱使,携款而逃,致使农民工工资得不到兑付。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目前建筑市场上,由于建筑施工合同不完善,没有明确规定民工工资偿付条款,施工单位不受条款制限,一些有关系的人从开发商手中拿到工程,转手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把活分给民工做,这样层层转包,而且中间转手的大多是“皮包公司”,他们靠转包牟取暴利,有的发包方与下面的转包人互不见面,发包方给转包人的工程款一到,转包人就溜,造成下面的民工完成工程后没有工资拿。也有的发包方在工程已经或快完工的情况下,仍然不给钱,恶意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方无力支付民工工资。
(四)司法途径解决成本高、周期长,使得民工望而却步。在用工方面,劳动法明确规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产生争议和发生纠纷的事件往往都是双方未办理任何手续,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缺乏依据。有的企业约定,平时只是预支民工饭钱,等到年终或工程完工时再支付全部工资。而届时却又找理由不发或少发,有的老板甚至携款逃走,司法部门取证困难却无可奈何。
(五)部分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视力度不够。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仅仅是劳动、司法、信访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无关,没有对各部门单位的力量进行有效的整合,导致没有形成合力,出
现1+1<2的现象。甚至有些部门单位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上互相扯皮,互相推诿,使农民工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
(六)政府工程资金缺口大,造成拖欠。有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搞“形象工程”,不是没有钱乱上马,就是决策失误,导致资金无法回笼等等。如此这般,就形成一条解不开的巨额“债务链”: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或包工头,承包商或包工头就无钱给农民工发工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承包商或包工头也是受害者,并且受害程度比农民工更厉害。建筑商往往与农民工结成“同盟”,支持、鼓励农民工索要工资。
(七)垫资施工是欠薪的根本原因之一。据调查,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潜在规则”:多数开发单位都将“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工程款” 作为招标的一个必要条件,等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开发商再将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给拖欠工资问题埋下伏笔。一个经常出现的情形就是:等到工程完工,开发商往往以商品房销售不畅为由,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这就直接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看来,预先垫资、层层转包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策略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长效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审批。开发商的建筑资金不到位,绝不能开工。现在, 国家对建筑单位的开工准备金定额过低,只要有工程款30%至50%左右的资金就能动工,对开发企业的政策更宽松。如此一来,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制度是防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手段。规定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按中 标价缴纳一定比例的
(三)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
(四)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或对偿还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或个人定期向社会公 布。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应让他们进入黑名单,取消他们的行业准入资格,让他们永远丧失承包工程资格。对在限期内拒不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 个人,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对逾期未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又发生新的拖欠的建筑企业,禁止其参加新的工程项目的投标,必要
时可责令其停工整顿,追究有关责任人 的责任,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进行严厉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五)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填补制度缺失。要及时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把解决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落实到实处,确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加大打 击,惩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人和单位的力度。
(六)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从目前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效来看,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和劳动保障部门很难彻底解决问题,还需要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明确各部门的清欠工作职责,尤其要明确负责项目实施部门的清欠职责和责任,共同研 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联合处置突发性恶性事件。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让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 同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 工工资,就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