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征文
关注基层法治现状,共促法治国家建设
古人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执政者只有真正倾听民声,顺民意,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拥护。每天坐在办公室里,一杯茶、一台电脑、一整天,又怎能听到最基层百姓的声音?只有“放下身段、迈开步子、走进村居”,多看、多听、多问,才能真正了解百姓疾苦,才能真正有的放矢,才能真正助民惠民。
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直接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融入群众的各种实践活动中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只有深入基层,与基层群众直接沟通与交流,才能上达民意,下达民心,由此制定出来的政策与措施一定都能取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在地方建设中也必定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热情。因此,群众路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他是我们每个人的躬身实践,他是我们党和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他更是国家发展的群众推动力。
作为司法局的干部,在中央、省、市、县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号召下,我们积极响应,利用节假日时间到定点帮扶村,结合本职工作,深入每个农户家中,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询问普通百姓法律诉求,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在与群众的接触中,我们逐渐认识到一个普遍问题:各级政府、相关机构和组织普法活动进行多年,但很多老百姓仍不知如何正确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村居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轻法观念。部分农民群众不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例如在处理日常生活纠纷时,老百姓倾向于找人说和、私了、上访等方式,很少会想到依靠法律。
二是轻诉观念。绝大多数老百姓提倡息诉罢讼,追求和谐,“和为贵、忍为上”,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部分人也习惯了忍气吞声。
三是重情观念。中国是个传统的乡土社会,农村群众依然生活在“熟人”社会中,依然视亲情和乡情在法律之上。
四是重权观念。很多人在权力和法律面前,对权力充满信心,对法律没有信仰,也缺乏信心,更不会自觉地去寻求法律的保护。
究其原因,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更多流于形式,偶尔下乡走走看看、挂挂标语喊喊口号,任务完成就作数,群众能懂法不?群众有什么法律需求?群众会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何曾真正关注并努力解决了?
农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是农村法治化进程的主要推动力,做好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是几个标语、几次浅尝辄止的下乡活动就能够解决的。坐下来,和农民群众谈谈心;静下去,多听听他们的所思所想;忙起来,为他们多跑几趟路……贴近农民群众,以心换心,用我们的知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用我们的努力实现群众的美好期盼,团结群众、依靠群众、万众一心,我们的“走基层”活动才能真正有所收获,我们的依法治国目标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