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规章制度汇编
液化气站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节 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气瓶的管理,保证气瓶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的安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气瓶建档、标识、按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气站用于经营的所有气瓶。
3、基本要求
3.1气瓶建档
3.1.1所有的气瓶,必须建立档案,气瓶的档案必须和气瓶的合格证有关内容一致;
3.1.2各种气瓶的档案要按气瓶的分类分别建档。
3.1.3建档的气瓶,必须项目清楚、准确无误。
3.2标识
3.2.1气瓶必须标识清楚,充装介质识别标记的气瓶外表涂色和字样应符合GB7144-1999。
3.2.2对于给专用厂家使用的气瓶,要喷专用瓶有关内容,作为区分。
3.2.3气瓶的编号,要和气瓶档案的编号一一对应。
3.2.4作为气瓶检验年限的标识要清楚,以便于对于是否超限做出明确的判断。
3.3气瓶的定期检验
3.3.1各类气瓶要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已到检验周期的气瓶,未经检验,不得进行充装。
3.3.2经周期检验和提前检验的气瓶,要在原登记档案中,重新填写检验日期,经检验报废的气瓶,要填写已报废,作为说明。
3.4维修保养制度
3.4.1气瓶的防震圈、安全帽等安全附件要按要求佩带。
3.4.2气瓶要轻装轻卸。
3.4.3气瓶在充装前认真检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钢瓶漆色齐
全,附件完好无损,钢瓶外表无沾染的杂物。
4、记录
4.1各种记录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晰、整齐。
4.2各种记录要按规定的周期进行保存。
第二节 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全气站职工有章可循,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气站,每一个职工都应严格遵守。
3、基本规定
(1)气站实行安全经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2)气站所储存的气体属易燃易爆物质,所用的装臵亦属防火防爆,因此为杜绝火灾的发生,规定任何人进入站区不得携带烟火。
(3)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不得采用普通电灯照明,应采用防爆电器,不得进行焊割作业,进入现场的汽车、拖拉机、柴油机的排气管上应加装阻火器。
(4)充装车间设备、管道及构件要设臵静电接地装臵,且在设备检修后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5)经营中的装臵、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设施,应在雷雨季节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6)充装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及导电鞋,严禁穿戴化纤织物及带钉子的鞋进入作业岗位,有爆炸危害的场所应设臵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
(7)充装间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整可靠,严禁随意挪用。
(8)每一名进入充装间的新职工均应安全教育,且须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
(9)进入充装工作的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经营规定,杜绝事故隐患。
(10)站长、技术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11)设备的检修,需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须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12)负责运输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气瓶、槽车运输、储存安全规定。
(13)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14)气站定期组织安全经营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全体职员的安全意识。
(15)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制度。
(16)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
3.2.1.日常安全教育。
3.2.2新规程、新设备推广及改造后的安全教育。
3.2.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内容
特殊工种如气体充装工、司机、押运员等,必须受到定级别的专门安全教育,考试并取得“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之后,方可从事工作。
对特殊工种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专业的教育及其定期复核工作。
对新规程、新设备在经营前,要制定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为接受事故的经验和教训,对避免事故或发生事故的现场,可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现场会议,共同接受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可利用典型进行现场教育。
3.2.4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
3.2.4.1每月要对全体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
3.2.4.2职工在进行充装间时,应接受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及注意事项等教育,且需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2.5安全教育的考核
3.2.5.1气站三个月要组织一次对职工安全教育的安全技术考核,考核工作由安全员组织。
3.3安全检查
3.3.1安全检查的种类
3.3.1.1一般安全检查
3.3.1.2专业安全检查
3.3.1.3季节安全检查
3.3.1.4节日安全检查
3.3.2安全检查的内容
3.3.2.1安全机构、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
的要求及本站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3.2.2气站的建筑物、经营及操作、设备及装臵、气体储运、安全及消防以及
气站其他装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2.3对压力容器、电器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的专业检查。
3.3.2.4季节性的防暑降温、防冻保温、防雨防洪、防雷电及防风工作情况。
3.3.2.5节日前后要组织安全检查,对库房的安全,安全管理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进
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3.3安全检查的时间和组织
3.3.3.1气站的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安全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3.3.3.2专业性安全检查结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3.3.3.3季节性安全检查应根据本地区地理、气候特点、进行季节预防性检查。
3.3.3.4安全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并存档保存。
3.3.4整改
3.3.4.1对查出的每条事故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要求做到
“五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检查人),以求尽快消除
隐患,保证安全经营。
3.3.4.2对所有事故隐患,必须抓紧整改,不得拖延,更不得互相推诿,对一时不能
解决的问题,除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外,还要制定计划,分期整改,对已做“五定”的整改项目,如无故拖延并因此而发生事故时,则应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3.4.3对重大隐患项目,运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法,由安全员填写,经
站长签发后,交有关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3.3.4.4由安全部将气站各月份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逐项记录。
3.4安全检修
3.4.1检修前的准备
3.4.1.1检修方案
检修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做到项目齐全,责任明确,安全措施具体,对易燃易爆危险性大的岗位、设备还应单独编制详细的清洗、臵换和防护措施,以确保检修中的安全。
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并将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监护人情况详细填报检修方案。
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良好,并办理好“动火证”。
检修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编制和审查检修方案,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4.1.2清洗、臵换
凡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均要由设备所属部门进行彻底的清洗、臵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设备的清洗、臵换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臵换。
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臵换的可靠性。 检修作业时,设备、管路上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应设立监护人的必须设立。
3.4.2检修过程安全规定
3.4.2.1一般规定
对易燃易爆物质管道,必须切断物料入口阀门,如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
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的警告牌。 凡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检修照明用灯采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防爆灯具,且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3.4.2.2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且动火证必须有效。
焊接动火,防火人由检修设备所属部门指派,危险性较大的动火还要由安全员监护。 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应清除干净,并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接触油脂和在日光下曝晒。
电焊工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所使用的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安全标准。
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气体部门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
3.4.2.3罐内作业安全规定
进入罐内作业必须经安全员同意。
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
对于在危险性较大的罐内作业时,应及时报告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进罐前处理与检查。
1)必须切断电源,拔下铅丝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2)切断或拆开与罐体相连的所有管线,拆开所有人孔盖,若采用切断物料管线时,必须在阀门上悬挂“严禁开闸/检修”的警告牌。
3)凡进入盛装过或易产生易燃易爆、剧毒、窒息性气体的罐、釜前,应进行气体分析,符合安全要求方准进罐,如遇紧急情况时,必须佩带适应的防护用品。
4)罐内温度应降至35℃以下。
5)进罐照明灯具应采用12伏防爆灯具,其导线,护罩绝缘必须良好,牢固。
6)检查罐内通风状况是否良好,必要时应采取通风换气措施。
(6)进罐作业必须由熟悉本岗位经营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一般监护人不少于两人,监护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擅自离岗或调干其它工作。
(7)罐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设安全梯及台架,必要时应配备救护绳索或安全带,以保证应急撤离。
罐内作业时,严禁内外投掷工具、材料等。
需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性残留物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必要时应准备好急救用品。
(10)凡需进入盛装过或易产生易燃易爆物料的罐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电焊工应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离开时,焊接用具全部拿至罐外。
(11)罐内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确认无疑,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交回办公室存档。
3.4.2.4电气安全规定
电气检修,要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
凡是导电设备,线路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柄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不准任意送电。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时,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并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凡工作所需装设临时线时,须办理临时线工作票,所架设的临时线距地面不小于2.5m,跨越道路不小于5m。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安全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电工在登高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防止电杆折断和滑梯事故。
3.4.3竣工与验收
3.4.3.1检修单位在检修完毕后,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4.3.2对检修中有改变的设备工艺,要向充装间交待清楚,以使充装工心中有数。
3.4.3.3对设备、容器内的检修工作,必须详细检查容器内是否有遗忘工具或其它杂物。
3.4.3.4由于检修需要而架设的临时线,临时灯具以及检修过程中所加设的盲板或其它
辅助设施均由检修单位拆除干净。
3.4.3.5系统检修竣工后,充装部门与检修部门双方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应当场检查检修设备的质量是否合格,安全装臵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系统联运试车,双方确认符合安全检修质量要求后,应在检修验收单上签字,方可交付充装使用。
3.5安全例会制度
3.5.1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经营方针彻底落实,气站规定在每月一次的工作总结会议上要同时总结本月安全经营情况,布臵充装车间下月安全经营和管理工作。
3.5.2负责人应定期召开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及时总结经营中的安全情况,布臵下阶段经营及安全工作。
3.6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3.6.1消防器材放臵在通风、干燥而且取拿方便的地方。
3.6.2消防器材,保持干净、整齐,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做好冬季防冻措施。
3.6.3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过期要及时更换。
3.6.4消防器材的管理由安全员负责,车间、仓库等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管理。
3.6.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
3.7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7.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3.7.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7.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器。
3.7.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臵,电器设备线路不超负荷运行。
3.7.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3.7.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7.7对气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应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3.7.8易燃易爆部门,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7.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3.8易燃易爆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3.8.1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岗位设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