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培训教育的目的和要求
保密培训教育的目的和要求
保密培训教育的目的和要求
增强保密意识
保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保密工作,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使保密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二、 熟悉我国现行的保密法律法规
要注意准确地把握法律法规中各条文的精神实质,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运用保密法律武器同违反保密法规的一切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利益,确保党和国家核心秘密的安全。
学习现代科技保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要注意学习和熟知当今世界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特别是当前保密与窃密及保密检查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充分认识到随着新的科学技术,尤其是微电子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对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领域中秘密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方式的影响。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已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一切可能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的起码要求。
四、 掌握国内外保密与反窃密动态
要了解国际间保密与窃密的严峻形势,了解境外敌对势力进行情报窃密活动的规律、特点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同时也学习国际上先进的保密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五、 增强保密干部的工作能力
要不断提高保密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保密工作的业务能力,就必须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而才能更好地在实际工作中得心应手地搜集、筛选、分析和运用各种保密工作信息,为领导对保密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增强自己的主动性。
六、 学习和了解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
保密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要做到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安全,就必须了解各项业务工作。保密干部只有更多地熟悉业务工作各个环节涉密的基本情况,才能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保密工作。
《保密法》基本常识
一、 国家《保密法》的基本构成及内容
(一)保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积极防范”是我国保密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积极防范,就是要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防范上,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原则: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二)国家秘密的定义、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
(1)定义: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范围:
①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③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秘密事项;
⑤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⑥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⑦其他经国家秘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3)密级及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者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三)保密制度
(1)关于涉密人员的保密制度
①保密教育制度
②对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的审查和 管理制度
③个人的保密守则
(2)关于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制度
(3)关于通信和办公自动化方面的保密制度
(4)关于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保密制度
(5)关于涉密会议和其他涉密活动的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