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考勤及全勤奖励制度
考勤制度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14年04月01日起设立考勤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1 打卡:
员工上下班时,准时必须打卡,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打卡的,必须在两天之内由具备签卡权限的人签卡,否则作为缺勤处理;病假事假者须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批准后方可。
2 请假:
请假须按公司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2天(含2天)以上者需附医院诊断证明,经直属上司签字后,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3天或3天以上者,除上述流程外,需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3 迟到:
迟到5分钟以内,每次处罚5元。
迟到5-10分钟以内者,每次处罚10元,
迟到10-30分钟者,每次处罚20元。
迟到30-60分钟者,每次处罚30元,
迟到1- 3小时者,每次处罚50元。
迟到或早退超过3小时按旷工处理。
4 旷工:
无故不上班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扣发当日薪金(按10元/小时,每天10小时计)两倍。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离岗: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确有特殊情况最长离开不得超过10分钟,擅离岗位或超时者罚款10元。
6、上班及加班:
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违者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做开除处理。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无故推脱,违者按旷工处理。
7、以上处罚金额月底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全勤奖励制度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鼓励一线员工出全勤,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14年04月01日起设立考勤制度及月度全勤奖,具体细则如下:
一、范围、标准 。
1、公司全体一线员工;
2、每人每月100元,每月同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二、考核要求、标准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请假未超过(含)4小时、无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
2、当月请假小于(含)4小时,不扣全勤;请假小于(含)8小时扣全勤奖50%;大于8小时扣除当月全勤;
3、当月迟到、早退发生一次扣全勤奖30%、发生二次扣全勤奖50%、发生(含)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另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4、新进员工未满一个月者及当月未做满整月、离职人员(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不计发当月全勤奖;
5、因公司放假、生产脱节无其他安排等情况不扣发全勤奖,但以出勤天数计发。
6、全勤奖金额于月底与当月工资同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