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使用方案(6.24日修改)
济南恒大奥东新都配套公建楼工程
建设单位:济南东进凤山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 编制时间:2015年6月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 ........................................................................................................ 2 二、工程概况 . ........................................................................................................ 2 三、施工现场配置汽车起重机概况 .................................................................... 5 四、汽车起重机的配置 . ........................................................................................ 6 五、汽车起重机的用途 . ........................................................................................ 8 六、工程汽车起重机配置方案 . ............................................................................ 8 1、配套公建楼基础施工阶段 . .............................................................................. 8 2、配套公建楼负一层以上施工阶段 ................................................................ 11 七、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措施 . .......................................................................... 13
一、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汽车式起重机租赁公司提供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格》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济南恒大奥东新都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位于济南高新区凤山路以西,凤山北
路以南,交通便利,临时道路通畅可以满足现场车辆的通行、材料堆放区、加工区放置,首期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前期开盘的销售样板为配套公建楼、售楼部、6#楼,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济南东进凤山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本工程前期样板开盘的楼座工期见下表:
2、配套公建楼设计概况
(1)、配套公建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7m ,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基础形式为基础底板/条形基础,见下图:
3、配套公建楼主要建筑结构分项及材料
4、本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三、施工现场配置汽车起重机概况
本工程于2015年6月20日开始配套公建楼的施工,但由于本项目的开工手续不完善,质监、安监备案程序正在进行,按建设单位要求当前条件下不得安装塔吊,但因配套公建楼座工期紧迫,工程所用的周转材料、构配件无法运输至施工工作面,为保证样板楼座的开盘工期,根据配套公建楼的建筑结构特点,结合工序进展及现场实际情况,经建设单位同意,对样板开盘的楼座配置汽车起重机,用于施工的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以满足施工组织的基本条件,根据样板开盘各楼座开工时间的不同,投入汽车起重机使用的时间见下表:
1、配套公建楼汽车起重机进退场时间
2. 不同施工阶段汽车吊的配置
随着配套公建楼座施工面的展开,楼层的高度、施工面积、汽车起重机的旋转半径有所改变,施工现场拟配置50T 汽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的作业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同步,由于本工程的开盘任务重、工期紧,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开盘,每天的作业时间暂定24小时(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调整作业时间),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包括汽车起重机的信号工进行两班轮倒,结合本工程各施工阶段的实际需求,汽车起重机数量配置如下:
四、汽车起重机的配置 2、QY50汽车起重机 (1)、50T 汽车起重机外观
(2)50T 汽车起重机性能表
五、汽车起重机的用途
1、目前施工现场的水平、垂直运输主要有以下用途: (1)、主要钢筋、木材原材料的卸料。 (2)、钢筋加工区半成品运输至施工作业面. (3)、配置的各类成型模板运输至作业面。
(4)、拆模后产生的各种周转工具和材料运回堆放场地。 (5)、各类小型机具运输至施工作业面,如焊机等。 (6)、安装工程各类材料、机具运输至施工作业面。
以上工作除塔式起重机之外,只有汽车起重机才能够进行吊运,经对吊运不同材料的重量进行对比,取值最大的是吊运钢筋,最大每吊起重重量1.2T 左右,根据上图主臂起重性能表得知:汽车吊按照大臂极限长度和高度不能够满足吊运的荷载要求,由此根据工程每层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对汽车起重机的主臂伸长高度和长度进行确定。 六、工程汽车起重机配置方案 1、配套公建楼基础施工阶段
配套公建楼基础阶段槽边尺寸为56m*42m,面积相对较大,由于配套公建楼为首期开盘项目的重点楼座,工期要求紧,且本工程构件跨度大,图纸要求不留置后浇带,所以本工程自基础至主体未进行分段施工,因此结构面积大,对汽车起重机的需求相对于别的楼座更为紧迫,基础施工阶段对主臂高度要求较低,应在满足吊运荷载的前提下尽量提高主臂长度,经过对配套公建楼基础阶段的主材及周转材料进行计算(见下表:配套公建楼基础施工阶段用料表),据此配置配套公建楼基础施工阶段配置3台50T 汽车起重机能够满足要求,根据上述50T 汽车起重机性能表:主臂全伸40.1m ,旋转半径30m (参下图:配套公建楼基础施工阶段汽车起重机配置原理示意图),对应汽车起重机起重性能的重量为0.9T ,配套公建楼吊运材料最大起重量为钢筋材料,每吊最大起重重量取值0.9T ,考虑吊运半成品或零星构件,不可能每吊都按最大吊运量作业,每吊平均取值0.6T ,由于2台汽车起重机不能够完全覆盖配套公建楼基础结构,受场区限制,北侧有土堆,汽
车吊仅能在西北角放置,无法移动,东侧为人工湖,材料进出困难,汽车吊运至基槽内,需人工二次倒运,虽然有一定降效,但从降低使用成本、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角度出发,选取2台50T 汽车起重机移动工作的方案用于本施工阶段钢筋及模板工程,浇筑混凝土结构时不配置汽车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吊运量的计算: (1)、每吊运一次的时间:
材料装钩3分钟+起吊垂直收钩1分钟+水平旋转1分钟+垂直放钩 2分钟+拆钩2分钟+根据信号工指挥至新的吊运地点3分钟=12分钟,
(2)每台班吊运次数:
理论工作时间内每台班吊运次数为480分钟/12分钟=40吊,考虑配套公建楼汽车起重机二次倒运至工作面及工序穿插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空闲时间,按每台班30吊进行计算。
(3)吊运量计算:
基础施工阶段总吊次729/(每台班吊运次数30×每台日(3台班)×2台)=4.05天
配套公建楼基础施工阶段计划工期6天,去掉浇筑砼时间,满足要求。
2、配套公建楼负一层以上施工阶段
配套公建楼负一层施工阶段槽边尺寸为56m*42m,负一层层高达6.1m ,进入负一层施工阶段后,由于受场区限制,北侧有堆土,东侧有人工湖,南侧为钢筋加工区,钢筋无法运至工作面,汽车起重机需抬高大臂倾角,由此造成旋转半径缩小,且负一层结构所用结构材料比基础工程中增多,增加一台50T 汽车起重机(参下图:配套公建楼负一层施工阶段汽车起重机配置原理示意图),经过对配套公建楼负一层施工阶段的主材及周转材料进行计算(见下表:配套公建楼负一层施工阶段用料表),50T 主臂全伸40.1m ,最大旋转半径30m ,50T 汽车起重机对应起重性能的重量为0.9T ,配套公建楼吊运材料最大起重量为钢筋材料,每吊最大起重重量取值0.9T ,考虑吊运办成品或零星构件,不可能每吊都按最大吊运量作业,每吊平均取值0.6T 。受场区限制,北侧有土堆,汽车吊仅能在西北角放置,无法移动,东侧为人工湖,仅能在东南角支设汽车吊,且无法移动,汽车吊运至基槽内,需人工二次倒运,至±0.000后,基槽回填,基坑周边土方外运,汽车吊可进行移动工作,汽车起重机每次移动收缩及展开支架所用时间为30分钟,虽然有一定降效,但从降低使用成本、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角度出发,选取3台50T 汽车起重机的方案(参下图:配套公建楼负一层施工汽车起重机平面操作范围、图配套公建楼负一层以上(不包括负一层)施工汽车起重机平面操作范围图)。
汽车起重机吊运量的计算:
(1)、每吊运一次的时间:
材料装钩3分钟+起吊垂直收钩1分钟+水平旋转1分钟+垂直放钩 2分钟+拆钩2分钟+根据信号工指挥至新的吊运地点3分钟=12分钟,
(2)每台班吊运次数:
理论工作时间内每台班吊运次数为480分钟/12分钟=40吊,考虑配套公建楼汽车起重机移动时消耗时间及工序穿插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空闲时间,按每台班30吊进行计算。
(3)吊运量计算:
基础施工阶段总吊次1163/(每台班吊运次数30×每日2台班×2台)=9.69天 配套公建楼负一层施工阶段计划工期11天,去掉浇筑砼时间,满足要求。
负一层以上阶段由于材料用量与汽车起重机配置数据相近, 不再重复计算。
砌体及屋面施工时随施工穿插适当调整作业时间及汽车吊用量。
七、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措施
1、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4、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人员、操作人员和项目部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
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睛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上,应加厚垫木调低,以保持机身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 内无障碍物。
6、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如需超过78°,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7、不同型号和不同规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8、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
9、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大,而造成事故。
10、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
11、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
12、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3、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
14、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cm 时必须停车检查:
1) 起重机的稳定性;
2) 制动器的可靠性;
3) 构件的平稳性;
4) 绑扎的牢固性。
15、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
制动;转向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16、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7、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8、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如用两台起重机抬吊构件时,必须统一指挥,两机载荷分配应合理,动作须协调;吊重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9、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通过时被卡住。
20、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
21、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 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22、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23、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24、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则
即 (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七、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措施
1、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能操作。
且搭设位置要平整。
2、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在指挥中离开岗位、闲谈吃东西或进行其它活动, 严禁酒后操作。
3、 作业要有专人指挥,服从指挥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如遇有雨 或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4、 起吊物在满负载或接近满负载时,严禁调整升降臂杆或同时行两个动作, 一般作业时,不准同时行三个动作,起吊物件遇有架空线路要保证安全距
离,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5、 起吊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操作要缓慢进行,严禁重物自由下落或起吊 重量不清的起重物体,严禁超负荷吊物。
6、操作过程中,吊钩起升最高与臂杆顶端不能小于1米,严禁吊车运转中进 行保养、修理或起吊易燃易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