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仓储部门人员质量考核
采购仓储部门人员质量考核
(一) 采购质量的控制
1. 零部件计划员接到车间的用料申请后, 首先要到仓库查明情况,在确认仓库无货或低于安全库存的情况下,做出合理的零部件采购数量,方可填写“请购单”,并注明零部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项。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予采购员,违反以上操作给予20元处罚。 2. 采购员在接到采购单要经领导批准后,必须在公司评定过的合格供方内实施合同采购,合同要标明质量验收标准和交货时间,未按要求执行予以书面形式说明;否则给予50元处罚。零部件到厂后储运科应及时填写报检单并通知IQC 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领用。仓管员违反此规定将视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20-50元。
3. 新零部件采购时,采购员必须遵循“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的原则。为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和零部件质量,应优先考虑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的方式。新零部件到公司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用料单位试生产后,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可纳入本公司的合格供方进行评审。
(四)在零部件采购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持“谁订
货谁负责”和“适时、适量、经济合理”的原则,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要逐级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五)各有关人员在零部件采购供应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
舞弊、以权谋私,造成采购物资各环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仓储原零部件质量的控制
1. 严把质量关。零部件、成品入库必须有质量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并由本公司质检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及车间领用手续,发生质量问题,根据损失的大小做出相应的处罚。
2 仓库保管人员应对入库的产品质量(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过保质期)负责。
3. 仓库保管人员要做到勤于检查,防止零部件在库内出现损失。4. 仓库保管人员按照“推陈储新,先入先出,按规定供应”的原则发料,严格执行公司的零部件审批制度,在车间领料时按经有关领导签字确认数量进行发料,不得多发或重发,并保证零部件在有效期内运用到生产中。违反以20-50元处罚。
(一);质量考核:
参照《采供仓储部人员(质量)管理职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