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国策给个人带来困扰的几封通信
2015-11-13 10:39
一个国家的决策(无论最终对或错),凡是涉及公民日常生活基本权益的,就只能实行“自愿”,而不能厉行“强制”。“强制”还是“自愿”,是“野蛮”与“文明”、“专制”与“民主”、“传统”与“现代”的分水岭。
(通信一)我的内心没有解决过这个问题
我犹豫了两天,终于还是忍不住要说说我对这个生育问题的想法。
我的犹豫是因为我直到30多年后的今天,仍然不觉得自己是正确的,也不觉得自己是错误的。我不知道面对孩子的生命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碰撞时,我应该怎样做才既不犯自由主义的过失,也不让内心为人性的软弱而感到痛苦。这个问题是伦理和事理的碰撞,是内心和现实的碰撞。真到今天,我还是迷惘的。如果有人说能清那个绕在一起的理,说服我,我心里的另一只靴子就可以落地了。我想写出来,因为这样的心理体验和灵魂挣扎,也许是一种难得留下痕迹的精神体验。
首先,我要为那些想要来到这个世界、但不让他们活着出来的胎儿们致哀;因为他们也是生命。尊重生命,这个理念我不知道怎么深深地存在于我的头脑之中。
我想起我为妻子肚子里的孩子生死命运而反反复复地思考、焦头烂额地犹豫、焦虑的日子,直到今天,回想起来,还是惊心动魄、心有余悸。
不过,最后我坚持了,我的理由是,胎儿已经超过18周了,他们已经有了人的权利。
我当时的权力,不低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不低于阎王。最高法院的院长,不会去判决胎儿的死亡,因为胎儿还来不及触犯法律。即使犯法,也服从未成年人法,不可能处以死刑; 阎王,只决定人的死亡,他统治的疆域,只是阴暗的地下王国。生命世界的事情,他管不着。但是,当时的我,却可以决定生,也可以决定死。
如果,我同意不准他们出生,就是我批准对他们的死刑判决书。尽管可能我是不得已,是被迫的,但是,我仍然是有罪的。法院不会对我的这个行为判我的罪,但是,我心中的良知法庭会严厉地宣判我有罪。良知的宣判比人民法院的宣判更加动人心魄。这是我自己宣判自己有罪。如果我同意处死他们,我的灵魂将一辈子不得安宁。我的心将一辈子戴着镣铐。因为,1。我犯了杀人罪,至少是杀人罪的共犯,并且是杀了自己的孩子。2。我是个懦夫,甚至连自己的孩子也不敢保护。
但是,我如果让孩子生,我又犯了重大过失。我的内心,也是觉得中国人口太多了,国家的负担太重了。这样,我的内心在两种理念中间分析着,权衡着。无论怎样选择,都说服不了自己。
就是说,当时的我,虽然权力无限,但是,无论是判以生,还是判以死,都是有罪错的;无论是判以生,还是判以死,我的内心都是不安的。无论我怎样选择,我无法说服我自己。
经过心灵的搏斗和折磨,我终于决定让孩子平安地来到这个世界。他们在1982年中秋节来到人间。并且,来到人间的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双。兄弟俩相差几分钟,合起来体重10斤。可惜,他们正如鲁迅所说的,他们的第一声啼哭,决不是一首好诗。
感谢老天爷,感谢我的孩子,感谢迎接我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好医生。也感谢孩子的妈妈。也感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权理念给了我一点精神支持。
现在,由于劳动力的倒逼,从军需要的倒逼,人口老龄化和养老困难的倒逼、人口结构不合理的倒逼,历史的钟摆终于又开始摆向了自然的方向。
历史将如何评价过去的35年,我将如何认识自己的这一个行为?直到今天,还是个心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即使是国家放开了两胎,我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我还是不能很好地说服我自己。
这是个长久埋在心底的问题。说出来比闷在心里要好。正如哈姆雷特说的,是生,是死,这是个问题。我比哈姆雷特还多了一个问题。是对,是错,这也是一个问题。我的内心,没有解决过这个问题。
(通信二)有感于友人1的“哈姆雷特”式纠结
这是一个何其单纯的问题,却在30年间困扰、折磨了无数中国人。生育,本该的私人选择,却被挂在了政治的高压线上,成为操控命运的杀手。在那些岁月里“基本国策”高于一切,以至于敬畏生命的“基本人性”沦为他的囚徒。从失控的鼓励生育到失范的“计划生育”,均出于失格“君主”的一时兴起,为此成为牺牲品的除了无数的个人和家庭外,还有富有良知和责任的优秀知识分子……
由于种种原因,一个国家、地区的人口结构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一国政府采取措施鼓励生育、或鼓励少育并不罕见。而在这片土地上,出于某个农民式长官“以量取胜”的偏执,酿成的是数亿臣民失去选择生育自由的权利,这是一场何等荒诞的历史闹剧!
(通信三)个人无法解决
友人1的文章真是好,真诚,文笔也好,分析也好,把问题掰碎了,讲细了。伤心的是结论:对错仍未解决。
这个对错无法解决。在一个错误的大环境下,个人是无能为力的。文革时被批斗,你怎样做是对的?上山下乡“一片红”,你怎样做是对的?太多的时候,它是让你连底线都无法守住,以致于有人自杀(这也不是“对”的选择)。个人渺小。个人所能做的只能是保持住自己的善意对人对己,在错误的大环境下寻找局部、短暂、微小的美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追求真善美。所以,友人1,你在你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追求了真善美,这是对的!一对双胞胎,多么美好!
*与大家探讨:
——完全听其自然是不对的,应该有所管理,才会有好的发展。
——科学这么发达了,人类有能力来计划生育。
——关键是要科学地管理。随着社会、物质的进步和发展,人的生育意愿会下降。可是当时的政策制定者没有看到这一点,而是根据当时的人的生育意愿来推测,认为不“独生子女”就会人口爆炸,制定了独生子女政策。
*现实:
——为什么这么快就放开二孩了? 现在放是业绩,过几年再放是纠正自己的错误。
——如果过几年出生率还是没有上去,要奖励生育,那就太可笑了。
*好笑:
中国梦实现了:那天晚上,堂姐夫看到一条消息说全面放开二胎,他说“我看这是编出来的,不过也是表达了大家的期望和梦想。”
——为确定真假,我就开着广播听五中全会公报,听了许久,终于听到全面放开二胎这句话,然后播音员就没声音了。我觉得奇怪:这怎么是公报的最后一句话?没料过了几秒钟,播音员又继续念下去了。可见......
(通信四)关键在于强制还是自愿
感谢并感动于友人1的坦诚和谦逊!基于并联系自身经历的反思、问惑和讨论,是当下最需要、也最稀缺的。这是应当在我们的讨论群中大力提倡和践行的交流方式。如若人人都以真理在手、成竹在胸的姿态,宣示自我、指斥他人或互相较劲,结果往往停留于各自观点的亮相、对峙、站队……,难以获得深度反思、相互启迪、共同成长的效应。
我也联系自身经历谈些想法。
与友人1不同,我当年是选择了“不育”。原因不是响应“国策”,而是担心我的严重过敏体质很可能遗传给下一代,并且妻子当时心脏有三级杂音,很可能承受不起妊娠后期的负担(咨询过医生)。因此,尽管我原本很期待当个好父亲(并做过种种预想和准备),婚后经反复斟酌,还是决定加入“无子”行列。由于理性和意志坚定,当确认妻子有一次“意外”怀孕后,就早早采取了堕胎措施。
当然,在大力推行“计生国策”的背景下,我们的选择既有利于减少“数量”,又有利于提高“质量”,是很“政治正确”的。我就常在朋友们问及此事时,以“掐断不良基因遗传链条”、“提高中华民族人口质量”回应。朋友们担心的主要是没有孩子如何“养老”,我则说,如果生了结果不好,孩子受罪,大人受罪,从一开始就陷入泥潭、丧失生活质量(听到不少案例),还谈什么将来老年享福?况且,“计生国策”下,一个孩子照顾四个老人的未来前景,即使孩子健康,也给他的未来生活带来过重负担,根本照顾不过来;加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造成下一代就业流动性的大增(国内、国外),指望孩子在身边照顾养老很可能落空。因此,有期待不如无期待,断了后路靠自己“养老”,可能比你们更心平气和、无怨无悔……
我的困扰在于,是否如人们通常认为的:无子女生活不圆满(缺天伦之乐),生命体验不完整(无舔犊之情)……现在也尚未解决,或者说是我们这类人群终生无法真正解决的。但这些困惑是关乎个体人生的,甘苦自尝,利弊自担,没有大是大非的政治伦理困惑。
从我的角度看,无论选择“超生”还是“不育”,都是我们个人的选择,也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得与失就主要是自己的事,无关“政治”大局。当然,个人生育与“社会负担”有关,但就大群体乃至整个民族而言,会有统计学上的“正态分布”和自然均衡。我的“不育”与友人5的“超生”,不就“互补”了吗?^-^
至于实行“计生国策”究竟是对是错、有无必要,现在人们各执一词,争论一百年也不会“统一认识”,更无法让历史倒回去重试一遍。因此我觉得判定国家实行“计生”战略到底是对是错,不是解决友人5困惑的关键。关键在于:一个国家的决策(无论最终对或错),凡是涉及公民日常生活基本权益的,就只能实行“自愿”,而不能厉行“强制”。“强制”还是“自愿”,是“野蛮”与“文明”、“专制”与“民主”、“传统”与“现代”的分水岭。
我们的现行体制并非不能做好事、对事,而是但凡自己认定的“好”事、“对”事,就不论民意如何,靠高度垄断的集权机制强制推行,从逼人节育、逼“知青”下乡到“逼农致富”……哪怕是政绩“运动”、面子“工程”,也要逼着民众做出“为公”还是“为私”、“心怀大局”还是“只顾个人”、“服从领导”还是“抗逆组织”的选择,这才产生了社会个体的两难困境和莫名纠结。
对于一个信息、能力有限的个体,硬要其判断集社会总体智慧都难以一时确证的“是非”、“对错”,真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啊,这才是造成令友人1困扰至今的根源。只有跳出这个体制编织出的虚假的逻辑樊篱、罪名罗网,才能解除我们内心的魔障。
我认为你是对的!好样的!听从自己内心良知的召唤,不惜遭受“犯规”的惩罚,你活得有尊严、守人道。
有罪的是他们,是那些悖逆人性、无视公民权、不把人当人的“强制”者们,是那个自认集“真理”于一身、也就导致集“罪恶”于一身的“特色体制”!
环顾世界,有不少国家实行过提倡、鼓励国民节制生育的措施,但哪里发生过如我国某些农村地区,把育龄妇女当牲畜般一车一车地拉去强施“戴环”、“结扎”、“人流”手术的人间惨剧?!而不如此,那些官员们就过不了“一票否决”的政绩考核关……又上演过多少“超生稽查队”与“超生游击队”斗智斗勇的闹剧,乃至以命相搏的“血案”……
以上想法,供友人1和各位参考。
责任编辑:凌绝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