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注[新民诉法司法解释]
06-02
律师评注《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还凭记忆和经验办案你肯定悲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此司法解释共552条,几乎是《民事诉讼法》条文的两倍,史上最长司法解释,它还是史上参与起草部门最广、参与起草人数最多的司法解释。
新的司法解释对于管辖、证据、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对于诉讼费的承担由败诉方承担,在胜诉时法院先退还给预交人,证人不签署保证书不得作证,作证有费用补偿,虚假作证应当处罚等都是新生事物,而对于执行的规定的修改也很多,其是对于查封、冻结期限的修改: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更是不得不知的规定。 新规定修改尺度之大,令人瞠目,而不管你是律师还是法官,如果还不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学习,还是凭着以前的记忆和经验来办案,当事人认为你不懂法的面子事小,但可能造成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新法业昨天已经实施,小刀花了一晚时间通宵学习,并摘取了若干重大的新规定或修改变化的规定,并从律师办案的角度加以评注,算是预习功课,抛砖引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