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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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条 例
一、表 扬 :因表现突出,受老师或班干表扬,每次记“优”一次。获班级或班级以上奖每次记“优”二次,一周内最多记二次“优”。
二、作 业:一周内按时交作业,记“优”一次。
三、全 勤:一周内上课全勤(病假除外),记“优”二次,累计旷课2节以上,记“差”二次。
四、劳 动:一周内劳动认真,即值日当天早上7:35—7:50,下午4:15—4:30和每周一大扫除都参加,记“优”一次,三次劳动不参加一次记“差”一次。
五、课 间 操:一周内按时上课间操,记“优”一次。累计旷操2次,记“差”一次。
六、班 干:工作认真班干、组长每周记“优”一次。 注 意:
1、每四周考评一次,获“优”次数最多的前八名女生及前二名男生为本次考核《优秀学生》,获“优”次数最少的前5名学生为《落伍学生》,每人罚交大作业本5本,且站着上班会课一节。
2、一学期考评中获得《优》次数最多的前10同学为本班本学期“优秀学生”,在今后的各种奖励和减免费中优先。高三推荐读高职专科时,优先推荐在校期间获“优”次数多的学生。
3、一学期考评中获得《优》次数最少的前5同学,期末综合评定为“差”,并记录在其学生档案中且通报家长。
普定职中11级计算机班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