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灭火相关规定
防火与灭火相关规定2010-05-30 09:36:47 作者:fengfengzhu 来源: 网友评论 0 条
防火与灭火
由于坑道处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状态,所以做好防火与灭火工作的对井下生产安全显得尤其重要,井下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井下防火、灭火工作。
一、防火
1、结合湿式作业供水道,设计井下消防水管。
2、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管道规格应考虑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需要。用木材支护的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场硐室,应当设置消防水管。生产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时,应每隔50-100m设支管和供水接头。
3、主要进风巷道、通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等均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井下各种油类,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装有铁通要严密封盖。储油量不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
5、井下用油设备出现漏油要及时处理。
6、井下不得用明火加热空气或烤热管道。
7、井下动火作业,如焊接须严格检查清理火星、焊渣,并在作业后喷水淋湿处理。
二、灭火
1、发现井下起火,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火,并迅速报告上级,按照矿井火灾应急预案,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灭火。
2、电器设备起火要先断电再灭火。
3、矿长接到火灾警报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查明火源及发火点情况,根据矿井火灾应急预案,拟定具体的灭火和抢救行动计划。同时,应有防止风流自然反向和有害气体蔓延的措施。
4、火源无法扑灭立即封闭着火区。
5、开启封闭区前要检测有害气体的含量,并在排除有害气体后方可开启封闭区。
十一、采空区管理规定
无极山矿区自2006年7月开始采矿以来,到目前已有部分地段形成了采空区,随着采矿工作的推进,采空区也将随之扩大和增多。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闲置采空区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要求,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1854中段
矿体分东西两个矿体,呈长条状近南北向展布。前期回采从矿权区南边界开始,向北回采,中间主运输平巷在本中段采矿期间保留。采空区根据围岩结构及支撑能力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
1、围岩结构好、支撑力强,形成高大采空区而不能自然冒落的采空区,如东11号至东6号采区、北部采区等,随着采矿工作面向北推进,矿体回收结束后,在距采矿区最近工作面20m以外的采空区内实行强制放顶,使其在采空区底部形成20m左右厚的覆盖层。强制放顶随着采空区的推进而随之推进。
2、围岩结构较松软,随着采空区的形成而逐渐自然冒落的采空区,如西部矿体,如自然冒落已达到20m左右的厚度,则不再进行强制放顶。如覆盖层厚度在两个月内达不到20m左右,而其顶部已趋于相对稳定状态,则需增加强制放顶,使其覆盖层厚度达到20m左右。
3、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采矿试验区,回采工作开始后,在回采工作面上方,若上盘不能自行冒落或冒落的岩石厚度达不到20m左右,则及时进行强制放顶,使其覆盖层达到规定的厚度。
4、在采空区穿脉靠近沿脉主巷岔口的穿脉内,用石块砌墙将穿脉口封堵。
二、1800中段
目前,1800中段的采矿方法基本确定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采空区的处理方法依照1854中段第3条进行。
三、采空区数据要进行专门测量监控。
四、采空区的所有相关资料,要及时填入《采空区登记表》,归档保存。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 (www.mkaq.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mkaq.cn/fgbz/aqfg/2010/0530/46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