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企业上岗证管理方案
上岗证管理工作方案(草案)
1.0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观念,切实践行“牢记目标、争做专家、积极创新”的企业文化,根据化工事业部[2011]1号文要求,制定本方案。
2.0范围。
2.1本方案明确了化工事业部生产部门员工上岗证的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2.2适用于公司化工事业部各生产岗位员工和实习员工。 2.3后勤管理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和借调人员不属于本方案规定范围。
3.0职责。 3.1安环监管部。
负责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档案。 3.2生产部。
负责本方案的执行和落实,配合安环监管部开展工作。 4.0证件发放与管理。
4.1 各生产岗位人员均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新入职生产岗位员工待试用期满后考核发证,试用期间发《试习证》。《试习证》管理同等于上岗证。
4.2培训及考核内容为安全标准化规定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危化品、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知识、安全常识、风险分析、事故案例等)。
4.3学习资料和试卷由安环监管部整理。
4.4上岗证每年复审一次,复审考试合格可继续使用,复审不合格重考,直到合格为止。
4.5上岗证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到安环监管部申请补发手续,补发每次收取工本材料费5元,到财务缴纳。
4.6上岗证只作为公司内部上岗证明,不得转借或挪作他用。 4.7更换岗位应及时通知安环监管部更换上岗证。
4.6 离开公司时上岗证必须退还公司,如有遗失,扣发工资50元。
5.0上岗证使用要求。
5.1当班期间,上岗证统一戴在上衣左胸前,要正面向外,便于识别。
5.2必须保持上岗证整洁;
5.3监察部、值班干部和安环监管部有权对不佩戴上岗证,或不按要求佩戴上岗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处以10元/次的罚款。
6.0附件:上岗证(实习证)样式。 正面: 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