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制度经济学
浅析新制度经济学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发展,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研究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制度经济学在中国传播以来,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研究。本文对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成本、产权、制度和国家方面的理论作了一个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交易成本 产权 制度 国家
Analysis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he Land Resource Management LiWei
Abstract: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is the most important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economics and mainly studies the system of economic growth
effect. In the late nineteen eighties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began
to spread to China, at the same time got extensive academic research.
This paper will give a brief a introduce based on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on the transaction cost, property right, institution and
national theory.
Key word: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ransaction Cost Property Right
Institution National Theory
第一部分 新制度经济学兴起与概念
1.1 新制度经济学兴起
新制度经济学是在西方国家干预主义思潮衰落.自由主义思潮流行的时代兴 起的。20世纪60一7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无力解决资本主义经济中 的滞胀问题,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等自由主义思潮开始流传起来,他们赞扬 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主张通过市场调节实现经济的均衡,并于20世纪80年代 在一些国家取得统治地位。新制度经济学就在这时候兴起,它适应了现代资本主 义和西方经济学的需要,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最富有吸引力而且最有助于使西方传统经济研究发生革命性变化的理论。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他成功地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通过对某些经济现象的分析来阐述隐含在这些经济现象背后的经济运行规则和制度基础。一般来说,科斯在1937年撰写的经济学论文——《企业的性质》被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在这篇论文中,科斯揭示了促成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基本概念——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无疑构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石。随着交易费用概念的提出,1960年科斯发表了另一篇经典性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在该论文中,科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考察外部效应问题.正面论述了产权的经济作用,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在于克服外在性,降低社会成本,从而在带9度上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后来他的观点被概括为“科斯定理”,构成了产权理论的一个逻辑起点,并成为推动新制度经济学蓬勃发展的原动力。此后一些经济学家将科斯的交易费用概念用于许多领域,如代理关系,寻租活动,外部性问题,纯粹市场与科层组织结构之间的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形态、经济史等方瑶,并进行一系列的开拓性的研究,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新制度经济学也逐渐成为西方经济学中的“显学”。
1.2新制度经济学概念
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指由科斯及其追随者所创立的理论体系。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交易成本、产权、制度、国家是它的主理论,其逻辑理论核心是“交易成本”和“产权”。广义产权是指物质资产也包括人力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又包括无形资产;交易费用是指人与人打交道的费用,交易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交互活动(trans,action),交易费用
就是这些交互活动所引起的成本。制度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减少交易费用。
与传统经济学有关完全理性经济人试图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假设相区别,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以下假设:(1)不确定性;(2)有限理性;(3)正交易成本。不确定性是指“由于不能预测世界可能呈现的所有状态,行为者不能准确判断自己行为期望大小的一种状态”。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人们会通过“前瞻性”或“后顾性”的适应性理性指南来做出决策,这种理性常称为“规则理性”或有限理性。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理性经济人无成本地试图实现效用最大化是不存在的。新制度经济学还提出了正交易成本的概念。交易成本又称为交易费用,它最初是由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的R.科斯于1937年引入经济学的。其基本含义为市场交换的成本,即在市场上人们相互交易所付出的费用。交易成本是人们之间、人们与企业之间达成契约和执行契约所付出的费用。所以,交易成本“为企业的生存给出了一个基本原理”。
1.3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与经济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于经济发展和经济绩效来讲,制度至关重要。它比技术更重要,可以说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经济绩效的首要因素。乔治·A·阿克劳夫把制度安排的缺失看作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约束。资本主义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没有成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没有启动资本,而是因为没有能够长期促进和保障资本积累的法律制度环境。制度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过去人们大大低估了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异主要是一种制度上的差异,制度瓶颈使发展中国家的各种要素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的有效配置。经济发展实质上是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制度变迁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更有利于解释长期的、持续的经济发展,解释为什么有些国家发展,而有些国家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建立的新经济史学,对历史上的一些重大经济事件提出了全新的看法。例如指出英国的圈地运动实质上是现代农业制度的前奏,而非单纯是一场羊吃人的大悲剧;强调英国产业革命并非是技术进步所导致的,起码不能把技术进步看作是源头,而应当把制度变迁、新型产权制度的出现看作是产业革命的源头;以为西方世界的兴起主要依赖于产权制度变迁,而产业革命只不过
是这种产权制度导致的后果。最惊人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福格尔提出的关于美国黑奴制度是一种高效率制度的观点,其立论的含义无疑是强调评价制度的优劣不能单从经济效率一个角度。
第二部分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理论
交易成本、产权、 制度、 国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以下对新制度经济学的这几个主要理论做简要阐述。
2.1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的概念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工具,交易费用即制度运行的费用,是一切不发生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费用。埃格特森将其定义为个人交换他们的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利是发生的成本。马修斯认为: “易成本包括事前准备合同和事后监督及强制合同执行的成本,与生产成本不同,它是履行一个合同的成本。
交易成本同样也是机会成本,也可分为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不变交易成本是在制度的具体建立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由于制度是相对固定的,所以成本是不变的,但当制度改变时,又会发生成本,所以它只是相对于可变交易成本而言的一个概念,可变交易成本是随交易的数量和规模而变的成本。交易成本按其用途又可分为市场交易成本( 搜寻信息、议价决策、监督执行的成本) 、管理交易成本( 组织的运行和建立、维持和改变组织的成本) 和政治交易成本( 政体运行和建立、维持和改变政治组织的成本) 三种类型。交易费用会对制度结构和人们的经济选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产权分配和执行的方式以及决定社会的经济后果。在存在正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权利的重新安排仅发生于这种安排带来的生产价值的增加大于其所需要的成本之时。科斯第一定理即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权利如何分配,人们都会通过权利的交易而实现帕累托最优。科斯第二定理是: 正交易成本的世界,通过产权的分配才能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即制度、产权、法律等并非一个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必需的,新古典经济学就是在假设交易费用
为零的基础上得出市场和价格竞争能保证资源的最优化配置的结论的,可问题是交易费用从来也不可能为零,所以要通过制度的约束尽可能降低交易费用。
2.2 产权理论
科斯在批判传统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阐述了产权界定的重要性,这也是他对产权理论的最主要贡献。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产权的清晰界定是理论的基本假设前提,产权如何界定不作为理论的研究对象。
科斯在1960 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 “没有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但是,如果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科斯揭示了产权界定的基本含义及经济意义,认为产权界定即确定产权和权利的归属主体。不同的产权界定代表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进而决定经济运行的效率。德姆塞茨是继科斯之后对产权理论做出重要贡献的制度经济学家之一,他对产权理论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认为: 产权的不同界定影响资源配置是通过引导人们将外部性内部化而实现的,产权的界定有共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形式,共有制是一种将产权界定给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实施的权利形式,私有制是指将产权划分给私人所有并且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形式。共有制比私有制低效,原因在于共有产权所有者的活动成本不完全由他自己承担,其邻里和后代都有可能承担成本,使得共有制有很大的外部性,容易出现“公地悲剧”现象。私有制高效的原因在于它使与共有制相联系的那些外部成本内部化,促使所有者更有效地使用资源,避免“公地悲剧”现象。总的来说,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是人们使用资源的排他性权利,有三种类型: ( 1) 使用权,即规定某人对资产的使用是合法的,包括改变甚至销毁的权利; ( 2) 收益权,即取得收入以及与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 ( 3) 让渡权,即转让资产的权利。经济激励机制受到所有权结构的影响,明确的产权具有激励作用,这种激励具有可预期性、持久性、稳定性的特点。私有产权产生的激励机制有助于节省交易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社会福利。
2.3 制度理论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其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根本差异也在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发达国家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法律制度上更优于发展中国家。
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定不同,诺思认为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加上交易成本的存在,所以要通过制度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增加交易的可控性。诺思将制度定义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地设定的一些制约。分为非正规约束制度和正规约束制度。非正规约束制度来源于社会流传下来的信息和文化遗产,它们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所以非正规约束制度的变化是缓慢的、连续的。非正规约束制度没有成文的形式,也没有监督实施的机构,它靠人们根植于头脑中的意识形态自发执行。正规约束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决定其它两种制度。
制度有两个重要的作用,一是约束个人行为,使其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要伤害别人的利益,减少效率损失; 二是衡量交易的效用大小以及完成交易所需的成本,交易成本的存在妨碍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保证专业化程度和效率的提高。
制度实施的效果有赖于两个机制的完善,一是违规的惩罚机制,即要通过有力的惩罚确保违反制度的成本大于其所带来的收益,这样就会使那些有违反制度的意图的人三思而行; 二是遵守的奖励机制,是通过适当的奖励弥补那些遵守制度的人在遵守的过程中花的代价和成本。制度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国家机构。非正规约束制度由于其所形成的方式跟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思维、风俗等有重要联系,所以它一般是不可以在国与国之间移植的,而正规约束制度是可以学习效仿的。当正规约束制度发生改变时,如果与现存的非正规约束制度不适应,后者就会对前者修正、补充和拓展,使二者相适应,剧烈的制度变迁就在这一过程中趋于平和。
2.3 国家理论
诺思等人在研究经济史尤其是西欧经济史的过程中,形成了有关经济增长与
产权和制度结构变迁关系的相关理论,即国家理论。国家理论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之一,对完善市场秩序、避免市场失灵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西方理论界,关于国家的起源曾有契约论和掠夺论两种解释,前者认为国家是公民之间达成契约的结果,后者认为国家是某一集团或阶级的代理者,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向其他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了“暴力潜能”的分配论,认为如果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得以平等分配,便会产生契约性的国家,否则,便会产生掠夺性的国家。为了控制国家的盲目扩张,诺思提出了国家模型理论,他认为一个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国家模型应该具备三个特征: ( 1) 由于存在着能够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选民的机会成本; ( 2)为每一个集团设定产权以实现国家收入的最大化; ( 3) 国家取得收入的条件是要提供一组被称为“保护”和“公正”的服务。诺思认为国家的存在既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经济衰退的根源,因为国家一方面具有巨大的规模效益,并且能为竞争和合作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国家的介入又会对个人财产权利造成限制和侵害,带来无效的产权安排,甚至造成经济衰退。国家在界定和明晰产权、降低产权界定和转让的交易费用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是最有效的,政府主导创新的组织成本较低,并且政府的强制力可以实现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法实现的制度安排。
第三部分 新制度经济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并非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既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批判发展起来的。总的来说,新制度经济学家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新古典的三个假设和根植于其上的均衡模型。
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人人的完全理性是不现实的,新制度经济学用“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人类理性由于受到信息传播效率和接收信息能力等多种限制,只能处于欲望的合理和有限的条件之间,落在非合理的行为与超合理的计算行为的中间地带。
其次,新经济制度经济学否认了无摩擦的完全竞争市场交易的存在。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世界是和谐的,制度并不存在。所有的变化都可以通过无摩擦的完全竞争市场来实现,不存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剖析在信息费用、不确定性和交
易费用。然而,现实生活中,任何经济行为都有交易费用(即不存在无摩擦的市场交易),自由价格机制不是在真空中运行,而是根据经济当事人之间的自愿交换和合约履行的规则与制度做出的,同时交换的实质不是物品或服务,而是各自的权利,于是就必须建立相应的产权制度来界定产权边界。虽然产权制度及其他制度的存在与市场完全竞争的条件相悖,但是其目的正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促进市场运作,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最后,新经济制度学家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假说和均衡分析过于狭窄和简单化。新古典经济学将生产者简单视为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实体,而生产者要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就必须使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同时将消费者视为一个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实体,同样消费者要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就必须在消费商品的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约束线的切点(均衡点)上消费。这一假设只有在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主体、市场交易不受限制、完全信息以及完备界定私人产权这四个条件下才能成立。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首先,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具有完备的信息,均衡产出和均衡消费受到限制。其次,现实的市场交易存在障碍,即存在交易费用,这意味着交易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在经济主体追求最大化利润或效用的同时,必须考虑交易费用的存在。再次,人均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机会主义倾向。这种机会主义倾向将带给人们生产和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而制度的功能就在于它向人们提供一个日常生活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所以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均衡分析必须把制度因素考虑在内,把经济过程中的个人行为纳入制度环境中,即人们的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制度、组织与行为准则下进行的,而不同的制度结构与组织安排会以不同的方式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相应地带来不同的交易费用,进而影响人们的选择,影响经济效率。最后,界定产权是有成本的。产权制度的建立和明确是为了使经济主体形成一个合理的预期,从而降低交易费用,而产权的界定与否取决于经济主体对产权制度建立的收益——成本比较分析。因此,现实中的完备界定私人产权也是不可能的。
第四部分 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与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一受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既具有制度主义的一定批判性。也被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并引人瞩目。在方法论上,新制度经济学基本上延续了个人主义方法论,它依旧承认经济行为人的个人特征,只不过,个体面临的环境约束发生了变化,即在原来收入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成本的约束,表现为从个体“无限理性”向“有限理性”的修正,增强了现实感。原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也得到了一般化的应用。不过,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是一个复杂过程,这种符合“科学”的标准但却简单化的研究方法并不能有效地揭示经济活动复杂系统的本质,也难以深刻描述制度的动态演化。不少新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新经济史学派意识到文化、观念、意识形态认识能力等非经济因素对制度形成和演变的影响,并在理论中给予了较多关注。但他们只是在新古典主义的外围构建了一些无法纳入新古典体系的概念范畴,没有将这些概念和新制度经济学完全整合统一起来。@产权理论解释了资源和成果的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契约经济学解释了各种契约的有效性以及解决利益纠纷的相应机制的运行条件;交易成本经济学解释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边界及均衡条件。但这些解释实际上都是一种组织的比较静态分析,没有真正解决制度的起源和变迁的难题。哈耶克和布坎南的秩序演进思想正逐步得到新制度经济学家的重视,但是诺思等人的理论模型还远远没有搞清楚制度对具体的制度安排的性质和行为的影响,特别是非正式制度的作用,目前的研究还是 很弱。尽管一些文献试图规范地讨论这些非制度规则,但对于社会交往过程中个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制度层面的性质的研究还远远不够。
但总体来说,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大大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涉足政治学、法学和史学领域,并得出了一大批不仅令经济学界而且令上述这些领域所瞩目的结论。它的成果,甚至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改革,都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K.F.齐默尔曼.经济学前沿问题.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4)
[2] 陈钊. 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剖析[D] 中央民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2005(4)
[3] 屈兴锋.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价[D] 湖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
文,2006(11)
[4] 姚小龙 郝敬敬 .透视“新制度经济学”[J]东方企业文化 ,2012(3)
[5] 刘刚.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理论简述[J] 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专辑,2011
[6] 王伟锋 .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思路的演变[J] 中国经融,2011
[7] 谈万强 .新制度经济学发展观透析[J]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1)
[8] 孙绪娜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概述[J] 资料通讯2007(7)
[9] 屈兴锋.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界定理论演进评价[D] 湖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
文,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