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施工自行检验报告
09-26
起重机械施工自行检验报告
(塔式起重机)
(施工单位名称)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是依据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和施工单位单位起重机械质量管理体系檔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施工的自行检验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报告中带“□”
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填写。
4、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封页、工程概况栏目应严格依据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5、“施工开始日期”应填写办理完告知手续在监检机构报检后的设备安装开始日期(不含基础、道轨安装);“施工结束日期”应填写设备安装完成日期;“检验日期”应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日期。
6、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
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填写实际测量后经过处理的数据; b、未要求测试资料的项目,用“符合”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不符合”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
c、设备不存在的检验项目或未经检验的项目,用“无此项”表示。 7、检验项目“检验结论”栏的填写:
a、相应“检验结果”栏为符合时,填写“合格”; b、相应“检验结果”栏为不符合时,填写“不合格”; c、相应“检验结果”栏为“无此项”时,填写“无此项”。 8、“备注”栏的填写检验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
9、本报告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监检人员的签字和施工、使用单位的签章,否则无效。
10、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1. 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塔式起重机施工自行检验报告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