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城管执法困难及问题
2010城管执法困难及问题
一、我区至今未成立综合执法局,执法队伍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混杂,执法与作业交叉,很大一部分执法人员文化水平 低下,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专业知识和道德水平 ,致使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常引发执法纠纷。
二、城市管理立法工作滞后,执法依据不足,手段不硬,执法工作举步维艰
立法严重滞后,法律依据缺失,执法手段不硬,执法力度不够。这里所讲的执法手段,就是行政执法强制措施。城管部门的执法权只有行政处罚权而没有行政强制权,而从整个行政执法的过程来看,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行政强制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手段和有效保障,行政处罚则是实现行政强制功能的具体体现。为了保障处罚权的行使,目前城管执法中最大的强制权仅仅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对违章的涉案物品实行证据登记保存。但适用范围极为有限,且履行时手续繁琐。这与同样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等部门所享有的查封、扣押(留)等强制权难以毗及。执法手段不硬给及时有效地制止、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带来了难度,使得城管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举步难艰。
三、执法环境不优,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良好地执法环境是搞好行政执法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外部环境令人担忧。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部分市民法制观念淡薄,城市意识较差。我市还是一个新兴城市,市民中农村进城人口占很大比重,他们中部分人文明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城市意识差,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对抗。还有一部分农民进城自谋职业,但又没有一技之长,只得靠违章摆摊来维持生计,成为城市管理违章户中“游击队”一族,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2、部分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不了解,对其工作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和单位甚至认为城管部门管的就是他们不想管、不愿管的事,而且与他们的工作相比是无足轻重的。
3、执法对象成份复杂。城市管理执法对象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成份相当复杂。相比之下,有些部门和单位的执法对象则要简单的多,如交警部门的执法对象就只有驾驶员,环保部门的执法对象大部分是一些厂矿、企业,建设部门执法对象都是一些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由于城管执法对象成份复杂,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很容易触及并引发这些矛盾,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增加了工作难度。
4、执法保障机制不到位,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直接触及相对人的生存和切身利益,始终处于矛盾的焦点,如:市容管理中取缔流动摊贩的行为,规划执法中拆
除违法建筑物的行为等等。执法手段不硬,执法时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队员被打受伤屡见不鲜。由于执法保障机制没有建立,公安等司法机关不能及时有效地惩治和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分子,导致违法人员不能得到应有的惩处,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威性受到极大地挑战。
四、开展“便民疏导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就目前我市规划现状,城市预留空间不足,变堵为疏,就需要在不同的地段根据实际需求划出若干地段,让那些小商小贩们变分散游荡为集中经营,这必然要占用城市人行道。在方便经营者,方便市民购物的同时,由于固定摊位占用人行道阻碍步行的市民通行,又会冒出新的矛盾。而且“便民疏导摊”必然会对公共空间产生破坏性作用。
2、就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许多人选择了投入成本低,收入见效快的沿街零售行业。人性化执法之后,必然产生摊主和市民、摊主和摊主抢占人行道、噪音扰民等新的矛盾也冒了出来。
3、“便民疏导摊”由于不收取任何费用,甚至就目前在市场内经营的摊主也会为了逃避各种规费,降低经营成本,谋取最大利润,扩大生存空间而走出市场,与小贩争夺公共空间,造成现在有市场不进,正规市场不敌马路市场的现象。
五、 城市经济发展滞后与城市管理要求超前的矛盾
1、城市管理总体上仍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跟不上城市化
急剧发展的形势。缺乏规划意识与规划缺乏严肃性并存,人民路绿化改就是一个典型。
2.主城区违法建筑基本得到控制,但城郊结合部的违法建筑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3、是城郊结合部、一些背街小巷、建成较早的社区等地段脏乱差现象严重,出现问题――整治――阶段性水平提高――问题回潮――再整治的怪圈尚未突破
4、目前市区内大规模的、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马路市场和无照商贩已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主干道的日常情况保持较好,但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城郊结合部等地区零星摊贩和夜间大排档等仍较为常见。
5、是城市“牛皮癣”未能从源头上得到有效的控制,仅靠城管部门清理,彻底治理难度大。
6、社会改革深化和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后,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心态失衡,部分社会群众对此缺乏承受能力,进而带来社会心态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往往表现为执法难、执行难,执法过程稍有不慎,就引发群体性事件。如在整治无证摊贩时,有的市民希望严管严罚,有的市民则盲目同情弱者,甚至把城管执法队伍作为政府缩影,利用不相关问题攻击城管执法队伍。而违法者则利用群众心态与执法队伍抗衡,暴力抗法现象越演越烈。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对现在的城管工作和对策及建议
一、对目前城市管理相机构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城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专业性法律、法规、规章大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受当时的客观环境、经济条件、立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其规定都很原则、抽象,不具可操作性。同时,原来规定的内容已经与现在的实际状况不一致,有的甚至矛盾,很不便操作。因此,可以考虑通过地方法制办草拟、地方人大通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法律定位。依法解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机构职权法定的问题,解决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困惑。
二、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城市领域的多个行业,发展方向是综合行政执法。国发[2002]17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落实文件精神。据资料统计,截止到2005年12月底,全国已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城市已达到308个(其中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城市有82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有226个),已遍布全国。建议我市顺应全国形势,在钟山区单设综合执法局。
三、是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1、组织和调动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只是让广大市民认识了城市管理工作,而要将这种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还需要做大量地教育、引导工
作。积极发动群众,完全依靠群众,想方设法使我们同市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丰富、畅通、便捷,及时了解、倾听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要求和期望,建立双向传递和交流机制,形成市民关注和踊跃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城管队伍自身建设,增加城管队新生力量,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形象。
3、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调研组,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区部分街道设立了“疏堵结合、规范管理”试点。并在媒体公布、确定设点位臵。将分散在各处的修补类、水果类、日用品类等无证流动摊贩,统一安排到群众方便、经营者愿意,又不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地方定点经营。如目前的交通路是成形较早的占道大集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开发区片区市场溃乏的现状,也给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得到了部分市民的认可,城管部门多次取缔清理未果,如果再次采取取缔行动作,不但经营业户不答应,就连市民也不理解。建议政府将此地设臵为市场,由工商部门进行规范性管理,同时,为解决供电局通道问题,考虑在人民路开启道口。
四、科学规划,加快市场建设步伐。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确定市场建设总体目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市场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支持促进市场建设、方便市民生活作为工作的着眼点,进
一步加快市场建设的审办进度,协调解决市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营造市场建设的良好发展环境。在建设用地上,要紧密结合“城中村”及辖区道路改造等有利时机,为今后辖区市场建设预留发展空间,进行合理土地储备,对部分宜于市场建设的土地,要及早规划,准确定位,选择好位臵多建集贸市场,引导流动摊贩入室入场,以方便管理,方便市民。真正把市场建设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占道摊点问题。
五、政府要重视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做好弱势群体的疏导工作,多为进城谋生农民工以及下岗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多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服务,要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安臵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减小沿街零售行业竞争压力;
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审批事前审查工作。目前,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在对沿街经营业户的管理上,有关职能部门注重审批的多,加强管理的少,责、权、利不统一,也是店外经营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其突出表现在对经营业户的审批上,不能从实际出发,造成部分业户10平方米的房子从事门窗加工、5平方米的房子从事车辆维修,因经营场所远远满足不了经营需要,就随意把“买卖”做到了马路上。更有甚者,部分经营业户“投机取巧”,办的是经营日用百货的执照,却从事着烧烤的买卖,室内经营不了,就到室外经营,导致城市道路被非法占用。所以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经营项目审批时,一定要严格把关,走出办公室,亲自到现场落实经营条件,并对自己所审批的经营户作好
监管。
七、引导公众参与,延伸城管手臂。鉴于目前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如果把摊群疏散点的清扫、管理、损坏的市政设施维护经费全部由政府投入,势必不堪重负,建议在调研组引入市场机制,政府通过委托、授权、承包、合同等形式,把政府的职能转移给非营利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中主要发挥组织监督职能。营利部门即要承担起责任范围内的治理义务,又要负责摊群疏散点的清扫、管理、损坏的市政设施维护,参与城市服务的市场竞争与运作,实现双重就业机会。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钟山区城管局四月执法处罚纠违小结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快速推进“五脏、五乱”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市貌综合管理水平,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钟山区城管系统2010年专项整治活动年实施方案》的要求,三月,我局启动了纠正不文明行为和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局机关工作人员、城管中队队员、街道办事处4050人员共同组成了20个不文明行为纠罚小组,于2010年3月22日至4月22日期间针对中心城区的钟山大道、乌蒙大道及繁华路段的不文明行为给予纠正和处罚。力争通过用一个月的时间让市中心城区“乱停乱行”、“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涂乱画”等现象能明显改善,积极教育和培养广大市民良好的文明习惯。
此次专项行动首先以“公民道德活动月”和《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有计划、分步骤、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城管进校园、城管进机关、城管进社区”宣传活动,使“整脏治乱”工作宣传深入到楼庭院落,使广大群众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城管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市民良好的文明习惯,形成城市管理从小做起,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其次,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以城管主体,充分发动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型商家积极
参与,组织一场声势浩大的纠正不文明行为活动,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市中心城区“乱停乱行”、“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涂乱画”等行为实施劝导、纠正和处罚,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到目前为止,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二0一0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