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转出流程
离职/调动员工社会保险转出作业流程
一、离职/或调动后到外地工作(烟台行政区域以外)的员工按以下流程办理: 1.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正反面需在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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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2010年7月1日起在烟台新参保的员工医疗保险金领取方式:本人到开发区中国银行开一张银行卡,再持银行卡和身份证到医疗保险部门办理。老员工已领取医疗保险存折或已领社保卡以及医疗保险金已经发放至工资卡中的员工不用再开卡,医疗保险金会持续按以前的方式发放至最后参保月。
4. 办理时间:
最后工作日为15日(含)之前的,需在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在当月17日之后才可办理;
最后工作日为16日之后的,
在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隔三个工作日方可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时办理时间将会延迟。 5. 开发区社保处地址:开发区科技大厦一楼西侧保险缴费大厅(养老保险部门)
、二楼233房间(医疗保险部门) 乘车路线:乘210路至金城小区东门下车往南走
6. 代办说明:若员工本人没有时间,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只需委托人持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二、离职后到烟台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员工按以下流程办理: 1. 所需材料:《养老保险手册》 2. 转移流程图:
3. 办理时间:同上
4. 医疗保险随养老保险由社保处直接转移。 5. 注意事项:
新入厂无《养老保险手册》的人员,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持《离职证明》到事业群人资社保窗口领取 三、离职后暂时不工作的员工可先不用办,待重新工作后再按以上对应流程办理(沒有期限) 。
→离职/调动员工住房公积金退取和转出作业流程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退取的人员范围:1. 外地户口正常辞职或调离烟台(烟台行政区域以外)
2. 烟台市农村户口正常辞职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选择退取,不符合的人员(如自离、除名、本地城镇户口等)不能退取,只能办理转出。
二、住房公积金退取流程:
1.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
正反面需在同一面)
2. 相关要求:本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写上工号、姓名、部门、联系方式,并在签名处按手印。 3. 提交窗口:员工提交给本部门助理
4. 退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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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烟台行政区域范围为芝罘区、开发区、福山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烟台市、莱阳市、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蓬莱市、海阳市、长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