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学生体育活动安全问题与风险防范研究
摘 要:本研究对吉林省大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现状着手,对影响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问题因素进行分析,提出符合吉林省高校大学生体育活动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体育活动;安全问题;风险应对 安全是人类的最基本的需要,安全对任何人而言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体育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即使在高校校园这样安全的环境中,体育意外伤害也不可能完全避免。近年来,经常有学生由于在参加学校体育活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象,如何预防和解决好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成为高校体育教学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因此对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吉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学安全现状 (一)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的次数 根据调查得到的数据显示,大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发生体育安全问题频数相对来说是较高的,在调查的460份有效问卷当中,有153名学生发生过体育安全问题,占总数的33.32%,说明发生体育安全问题相对来说是较高。 (二)体育伤害事故的活动项目 通过对吉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足球、篮球依次是吉林省大学生最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二个体育项目。其次是散打、跆拳道、体操器械类项目。通过对吉林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容易造成吉林省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前四位的体育项目分别为:足球、篮球、跆拳道、散打。 (三)在体育活动容易受伤的身体部位 吉林省大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的身体伤害大多是关节扭伤、软组织挫伤等轻微伤,像骨折等重伤的大学生所占比例很小,仅占总数3.2%。 二、影响吉林省高校体育教学安全的因素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包括学生和教师两方面。学生责任事故是由学生本人、其他学生过错造成的事故。学生事故主要分为他伤事故和自伤事故。由学生责任造成的事故包括以下几方面:学生因缺乏体育安全知识而导致体育伤害事故;学生因组织纪律观念较差而导致体育伤害事故;学生因心理因素不稳定而导致的体育伤害事故;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而导致体育伤害事故。因教师责任造成的事故。其一,教师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体育伤害事故。体育教师是学校的工作人员,是预防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体育教师严格履行职责是预防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最重要、最有效地措施。但在体育教学中由于教师责任心不强,不能尽职尽责,很容易引发体育伤害事故。其二,教师组织教学不力而导致的体育伤害事故。体育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如果体育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手段、教学组织以及教学方法存在问题,就很有很可能造成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物质因素 高校体育场地设施存在隐患,也是造成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之一。普通高校体育场地设施是正常进行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所必需的物质保障,其使用率非常高,经常会出现损坏的现象。如果对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维修不及时,就很容易导致学生发生体育伤害事故。 (三)管理的因素 学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在学校教学期间不允许外边车辆或人员进入学校,更不允许进入体育场。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调查结果表明,吉林省一些高校的学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很多学校没有建立一套严格的学校管理制度和学生健康卫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引发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隐患。在调查中有85.4%的专家和86.6%的体育教师认为学校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是吉林省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吉林省高校大学生体育活动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完善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条例 我国现有的处理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体育法》等,但这些法规大多数是原则性的条文,不够具体,处理事故时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由于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具有复杂性,事故处理涉及多方面的利益,现有的法律条例不利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没有很好的实现法律对高校学生的保护职责,学生的利益常不能很好的保障。建议有关立法部门,针对学校体育这一行业的特殊性,制定相关法律条例,做到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有法可依。 (二)积极引入体育伤害事故保险体系 学校责任保险是指以学校对在校学生将来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资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吉林省普通高校在引入校方责任险方面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第一,保期限及投保时间。投保期限应为一年,投保时间应从学生进校时算起。第二,明确投保责任范围和理赔范围。投保范围为学生在受保期间遭受体育伤害事故,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的赔偿。责任认定应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体育保险法》相关条例。第三,参保费用和赔偿费用。学生的参保费用费用标准可以每年5元,赔偿费用由投保学校和承保保险机构方根据责任范围、赔偿范围、保费标准等来确定。第四、保费来源。参保费用可以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一部分,学生上交一部分。 (三)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可靠,经常维修保养 高校应该对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问题引起足度的重视,选择责任心强的、专业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设施器材,并具体分工到人;制定定期检查体育设施的规定,认真检查设施器材,一旦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进行修复;教育学生要爱护体育设施器材,并制定保护设施器材的措施等等。学校如果做到了这些,那么因为体育场地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体育伤害事故就会大大减少甚至全部避免。 参考文献: [1]石岩.体育活动风险研究之思考[J].体育与科学,2008,29(02):1-6. [2]周西宽.现代“体育"概念几个问题的探[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4,30(04):1-6. [3]王保金,邱宏军.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8,25(03):113-115. 作者简介:徐振军(1976--),男(汉),辽宁朝阳人,长春工程学院体育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