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协议
09-27
房屋建筑协议
甲方:户主 刘国兵 甲方代理人:刘治钢
乙方:施工方
根据房屋的建筑设计要求,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如下: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建筑设计要求施工,如需要更改则共同协商。
二、房屋占地宽8.2米、长12米共约96平方米,工资按每平方米210元,大房按2.5个平面算工资。工资支付分3次:下墙角首付5000元,上第一层付1万元,最后完工全付清。
三、甲方分别在3次付款时安排中午会餐,共奖励香烟6条。
四、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建房质量要高标准,特别是屋面要平,地板砖和墙面砖要贴平贴牢,如不符合标准损坏材料,除返工外,还要扣乙方双倍的工资。
五、施工中甲方一定要按时满足供应材料,如延时误工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在施工中有偷工减料或浪费材料的现象,乙方应双倍赔偿。
六、建小房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计工资,围墙算点工。
七、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如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限100天内完工,最长不得超过两天。竣工后工资按协议结清,乙方不得多算,甲方不得拖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原件一份。协议自施工之日起生效。施工日期:3月 日。
甲方: 乙方:
二0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