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考试考场纪律
07-18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
招工考试考场考纪
1、考试人员于考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经考务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将证件放至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2、考试人员进入考场,需先清理座位,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笔、计算器),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小抄、纸张及其他物品。
3、考试人员答题前,应将姓名和准考证代码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考生必须自带2B 铅笔涂写答题卡,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答题,字体要求工整清楚。
4、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不涉及试题内容,试卷纸张有损或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请示。
5、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离开座位;不准使用手机,手机必须关机,一经发现手机铃响视同作弊处理。
6、除答题外不准在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不准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不准互用计算器。
8、不准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偷看,不准换卷。
9、考试结束后不准继续答题,不准将考试试卷有关的纸张带出考场。
10、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对违犯以上考试纪律者,首次给于警告,再犯立即停止作弊人员答卷,通知本人并在试卷上标明“作弊”字样,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记,在考场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签字,情节恶劣者,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存档备查,此后不允许参加公司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招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