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慢车比赛
盐都区新区老年人自行车慢骑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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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新区党工委 2010年10月16日
盐都区新区老年人自行车慢骑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新区党工委 承办单位: 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比赛时间: 2010年10月16日 比赛地点:盐都区实验学校塑胶田径场 三、比赛方法. 参赛资格:
1、各社区选派一支参赛队,代表所在院系,每支队伍的参赛队员为5—8人。 2、参赛队员必须为新区籍人员。
3、每队参赛队员必须为身体健康、参保和无突发性疾病的有一定体育运动经验的,年龄在55—65周岁间的老年人。
4、赛前参赛队员提前十分钟到场地检录处检录(上午7点50分)。 比赛赛制:
1、比赛项目:自行车慢赛。 2、赛道:30米长,1米宽直道。 3、比赛规则:
(1)比赛使用的自行车各学院自带(规格为26寸),性能良好。每辆自行车不得附带旁轮,不得在车体上安装人附带物体,不得使用变速自行车。
(2)当裁判发出比赛信息后,参赛运动员支撑脚立即离地(否则判失误),在各自行车道内进行,当自行车前轮压在起点线时,比赛开始。当自行车后轮压在终点线时,比赛结束。
(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每名选手占一条跑道,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地面,车的前轮和后轮不得触及左右两侧的车道线,触地和压线累加计算,每人不能超过三次。(否则判失误),不得干扰其他选手进行比赛,违者判失误。 (4)凡被判失误的运动员均自行退出比赛,不计比赛成绩。 4、计算办法:
当裁判发出比赛开始的信息后,各跑道裁判即开动计时器,当本跑道自行车后轮压在终点线时,裁判即关闭计时器。 5、特殊规定:
(1)比赛按时开始,如某代表队迟到10分钟,那么判该代表队弃权。
(2)比赛中只有队长有资格到记录台要求暂停以及向组委会提出异议,其他队员有问题可以反映给领队或队长,自己不得与当场裁判发生争执。
(3)每个场地的裁判由一名主裁判员、两名司线员和一名记录员组成。代表队如要提出对比赛的异议,只允许本代表队的队长向裁判员提出申诉或向组委会提出申诉。
(4)比赛期间参赛队员不要远离场地,不得干扰其他队运动员进行正常比赛。 四、比赛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奖励个人前六名。 五、违纪处罚
比赛中参赛队员须绝对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尊重其他参赛队员,如发生不尊重裁判员、运动员的行为,将对运动员所在院系处以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或判该代表队比赛为负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将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并上报有关组织进行处理。
代表队名单
1.兴民社区 领队:刘汉林 运动员:
刘汉荣、刘汉坤、于广勇、于广成、唐兰凤、吴秀英、
2.刘朋社区 领队:商文付 运动员:
商文坤、商会海、徐国荣、徐明华、陈翠花、刘明兰、丁兆兄、
3.伍康社区 领队:倪文军 运动员:
陈 鹏、陈 阳、王延年、王延贤、徐银翠、陈玉珍、
4.裕新社区
领队:王中环 运动员:
王治军、王治才、张来富、吴春民、吴加成、吴生根、胡翠民、
5.福利社区 领队:吴天民 运动员:
吴生年、吴学鸿、刘富强、刘富奎、王书英、张洪巧,刘如兰、
6.新伙社区 领队:唐建龙 运动员:
唐建明、唐文刚、徐焕能、徐焕金、仇寿斌、吴云、
7.野丁社区 领队:徐如江 运动员:
蔡高贵、蔡高军、蔡 军、薛洁巍、黄大卫、黄秀芳、
8.福才社区 领队:孙林海 运动员:
黄 虎、任天雷、任治海、李克红、方龙妹、宋如玉、
9.万胜社区
领队:蔡莉
运动员:
李建军、李高民、何建国、何其明、蔡金旺、陈龙英、王海美、
赛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