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镇2010年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
平南镇2010年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根据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市、区统计局统一部署,我镇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和“通知”精神,对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
二、开展自查
按照区统计局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处分规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通过自查,各级各部门对
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自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偏少,综合素质较低,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二统计网络不健全;三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四是个别部门与统计部门之间上报过程中口径不统一,数据打架等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导致统计数据缺乏真实性、连续性。在此次的统计业务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很多基层单位统计原始记录不全、又未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的来源性差,甚至没有来源依据;五是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
四、整改措施
1、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待遇。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单位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实现基层统计电算化,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是必然趋势,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
6、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搞好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不断加强对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统计工作队伍。
20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