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房屋出租协议(一般租房)
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租赁地点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 租给乙方。供乙方做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费用:
1、租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租金由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缴付本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交付甲方后方可使用房屋。以后各年的租金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交给甲方;
4、保证金:乙方在第一次付款时应付甲方(人民币) 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起 3 天内将保证金退回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用保证金抵偿租金、违约金及其他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收到租金和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据;
5、租赁期内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卫生费、政府收取的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支付,水电费用每月5号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房屋修缮与装修改造:
1、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租赁房产不能正常使用的特殊情况下(如地震引起的租赁房产重大损毁;自然损坏等),由甲方及时负责修缮。即属甲方的设施由于非乙方原因而是由于自然损耗原因引起的损坏,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及时负责安排修缮(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因乙方维修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提前预约租赁的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协议起效后自动转为租金结算用。如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定金,如甲方违约则赔偿乙方双倍定金,同时协议终止。
2、房屋租赁期间,需要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壹个月告知对方。
3、房屋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严重影响乙方不能正常房屋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同他人合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其他住户正常日常生活。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并打扫干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10%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因乙方原因引发的公共及他人私人财产受到伤害,乙方必须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民事及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
5、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入住时的水电起始数:电费: 度、水费 吨 ;
2、 ;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协议经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 ,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