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跟班制度
07-30
机运队干部跟班制度
机运队紧紧围绕“安全第一”的思想,注重现场管理、跟踪一线、强化监督等举措,坚持跟班制度,大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的发展。
1、区队要求区队干部和各管理人员分班次下井,特别是跟班区队干部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各跟班干部要切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严格按照煤矿三大安全规程开展工作,严禁违章指挥。
2、各跟班干部要把安全工作、教育地点设到井下一线工作面,在生产现场面对面地与职工群众讲安全、教安全,当场解答职工提出的质疑,监督、指挥工作现场措施规程的落实,制止部分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等。
3、所有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在保卫组门卫登记。
4、跟班干部在跟班期间必须坚持8小时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调度室要对当天的值班带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5、要加大对中、夜班的管理力度,杜绝跟班干部班中脱岗、睡岗现象。
6、区队队长、书记每月上中夜班不少于4个,下井天数不得少于15个;各分管副队长上中夜班不少于6个,下井天数不得少于20个;调度室做好统计,每少一个罚款100元,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7、开展不定时、不打招呼的大检查活动,对跟班干部的跟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真正把干部跟班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到生产现场去,服务于生产,服务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