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先进评选条件
“五·四”表彰先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一)五四红旗团委:根据学年度集团团委对校区团委工作考核结果进行推荐,由集团理事会审定。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能有效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并能结合校区团委工作计划,有创新、有特色地组织本专业部团总支工作。一学期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大型活动,在校区团委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较好的名次。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定期组织“三会一课”,组织发展工作正常、及时,按期收缴团费,团员上缴团费100%。能够积极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的会议精神,配合班主任解决班级带倾向性的问题,做好个别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无任何学生受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班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二、 优秀个人
(一)优秀团委书记:思想政治素质高、在集团团委月度考核工作名列前茅,并根据学年度集团团委对校区团委工作考核结果进行推荐,报集团理事会审定。任校区团委书记半年以上。
(二)优秀团总支书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理论和时事政治,政治思想好。能按照上级团委的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校区团委根据对专业部团总支工作考核结果进行推荐,报集团团委审定。
(三)优秀团支部书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理论和时事政治,政治思想好。认真组织团支部工作,能解决学生团
员中的思想问题,并能积极组织团支部参加学校各项文化活动。
(四)优秀团干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理论和时事政治,政治思想好;热爱团的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任团干半年以上且现在职,工作成效显著。
(五)优秀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理论和时事政治,政治思想好;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完成团的任务,组织观念强,按时交纳团费,团员作用发挥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助人为乐,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爱集体,爱公物,文明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