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村规民约
环境保护村规民约
为了改善我村的卫生及生态环境面貌,使大家拥有一个清洁、优美的居住环境,经村两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规约:
一、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
二、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三、村民尽量不使用塑料袋,每户村民的生活垃圾要自觉放入垃圾桶,禁止随意倾倒垃圾。
四、实行清洁种植,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化学农药等;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
五、实行清洁养殖,做到人畜分离、不得散养禽畜,并自觉做好家畜的卫生防疫工作,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
六、大力开展生态建设,争创生态村。
七、各村村民要服从保洁员的管理,尊重他们的劳动,自觉养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观念。
八、各村村民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场所清洁,不毁坏一花一木,自觉维护村容村貌。
九、禁止在溪流里用农药或其他药品毒鱼;禁止在溪流里用炸药炸鱼;禁止在溪流里电鱼。禁止在小溪里洗毒性较大的农药瓶,废弃的农药瓶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十、禁止村民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
十一、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自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二、每户每月出好一天义务工,主动参与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十三、村、组、环保协会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布,被评为“环保示范户”、“环保之家”的农户将受到相应的表彰奖励;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十四、各位村民要积极配合,为营造一个环境清洁、优美全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