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检员管理制度
厂检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厂检员素质基本要求
1、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期间,应着装标准,举止得体,语言、行为规范;
3、 业务知识熟练,工作积极主动, 敢于主持正义,维护公司利益;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厂检员岗位职责
1、对所有入厂原材料按国家、行业标准或公司标准进行入厂检验,防止有害生物和有毒物质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检测完后出具《检验报告单》;
2、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保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制止不按规定执行的人员并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总,按规定进行处理;
3、对生产的成品抽样进行物理化学检测,填写质检报告;
4、对产品进行使用性能试验,对产品异常信息在1小时内向部门主管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汇报,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执行;
5、填报质量状态报告表,对当日的产品质量状态进行分析;
6、负责做好试验仪器仪表的维护工作,保证检测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对生产线的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培训,提高员工守法意识。
三、厂检员的权限
1、为了保证每一道工序严格按要求进行加工,厂检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可以督促生产车间返工处理,特别严重的产品采用报废处理;
2、品质管理部门对生产各个工序有监督权,有处罚权、有勒令停机权,月底评选先进班组、先进个人有一票否决权;
3、厂检员对原材料入厂检验过程中不符合我公司质量、环保、防疫要求的产品有权拒收,并有权跟踪过问产品流向。
四、质检员处罚条例
1、当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对产品造成损失的,每次处罚50元;
2、质检员发现问题不报告、循私舞弊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处罚100元;
3、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检验检测过程中出现失误,或巡检不到位造成大批量次品的,对当班质检员罚款100元;
4、由于质量造成客户投诉及退单, 发现重大投诉造成损失10000元以上的,对当班质检员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