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费用如何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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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费用如何分摊???
各位大师:前期发生的设计、咨询、规划等费用在各栋号间分摊时是不是只按各栋号的可销售面积分配?小区配套及不能办理产权的地下车库可否先单独归集成本,等最后按各栋号的
可销售面积分配到栋号?? 谢谢
例:某住宅小区前期工程费累计发生500万元,成本核算对象A 建筑面积30万平米(其中地下室5万、公共配套10万),成本核算对象B 建筑面积20万平米(地下室5万, 无配套),
则500万元的前期工程费如何分配给两个成本核算对象???
首先应先确定成本对象,小区配套、无产权车库可作为过渡成本对象。 成本对象间分配共同费用时,应按各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分摊;成本对象销售成本分摊时应按
可售面积分摊。
首先应先确定成本对象,小区配套、无产权车库可作为过渡成本对象。 成本对象间分配共同费用时,应按各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分摊;成本对象销售成本分摊时应按
可售面积分摊。 谢谢楼上回复 你所说的成本对象的建筑面积含不含配套的建筑面积呢,我这里是一个小区,建安分为三个合同标段,我计划将每个合同标段作为一个成本对象,其中一个合同标
段中有公共配套楼。
公共配套,需符合31号17条要求,主要是产权、营利性;如符合,不含配套面积,否则,
需作为成本对象,参与成本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