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龙溪灯饰广场(佳仕丽)
编制单位: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农 民 工 工 资 应 急 预 案
目录
总则
一、 公司管理
1、
2、
3、
4、
5、 组织机构 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二、 签订劳动合同
三、 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四、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五、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1、
2、
3、
4、
5、
工资保障金 合同管理 工资发放制度 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总则
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公司管理
1、 组织机构
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本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冉清学
副组长:王南林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施工组办公室,王南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张长容、明意、王功权、雷呜、肖飞
2、 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定。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 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主要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活动期间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 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项目部项目经理或劳务管理人员——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市建管局主管部门。
5、 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1)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2) 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纠纷发生到报告不超过5分钟)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
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4)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迅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
(5)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集团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何政府各有关部门。
(6)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各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7)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单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
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 签订劳动合同
加强用工登记管理签订劳务及用工合同。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公司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就业登记。
三、 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公司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集团公司先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因工程款未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公司在领取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集团公司和项目部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责令劳务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若劳务公司未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有权直接支付,在劳务公司的工程款中扣回。
五、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务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也要至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85%以上,其余工资的支付不得超过一个季度,为了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故采取以下措施:
1、 工资保障金
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保障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
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如没有拖欠工资投诉,项目部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工资拖欠,项目部从保障金中划支所欠工资。
2、 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行分包时,要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资发放义务与责任,并约定工资备用保障金的数额、退回方法以及发生工资拖欠时的划支方法。
3、 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发放制度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劳务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的依据,也可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的凭证,项目可凭工票支付农民工工资,从劳务公司工程款中扣回。
4、 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加强对项目部的监管制度,促使项目部按时拨付劳务公司工程款,劳务公司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款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5、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项目部加强对国家有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