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故居"的观点已占压倒优势(6)
东方出版社
(四)小结
本部分将曹雪芹香山故居的“否定说”和“肯定说”,及“肯定说”对“否定说”的全部观点所作的批驳,分别作了介绍。从这些介绍可以判定:曹雪芹故居的“肯定说”已完全占据了上风,这样便为将“曹雪芹纪念馆”改为“曹雪芹故居”,提供了学术基础。
三、坚决支持在北京奥运会之前正式建立曹雪芹香山故居!
2008年奥运会要在中国召开,中国政府向世人承诺要举办一个“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关于“绿色奥运”和“科技奥运”,就中国目前的实力来说,问题不大。但如何办“人文奥运”呢?
首先涉及到的一个问题是:中国推出哪个历史人物作为中华文化的代表,向国际友人介绍呢?
——最适宜的便应是曹雪芹了。
于是,又出现了第二个问题:在哪里设立一个介绍曹雪芹的平台呢?
——最适宜的地点便是现在的曹雪芹纪念馆。
接着,又出现了第三个问题:原正白旗村39号院(即现在的曹雪芹纪念馆所在地),究竟与曹雪芹有什么关系?是否是曹雪芹故居?如果是曹雪芹故居,为什么不正式以“故居”相称呢?
——对于这个问题出现严重的意见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将“曹雪芹纪念馆”改成为“曹雪芹故居”,然后,将被破坏的周围环境,也做尽可能的恢复。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这里可以叫做“北京曹雪芹纪念馆”,但决不能叫做“故居”,因为“这个三十九号,是不是曹雪芹住过的,现在确定还缺乏证据”。既然不是故居,就不必保护周围环境了,因而建议“建一个规模更大的纪念馆,现有的建筑保持不动,在它的旁边搞一个更好的,国家一流的纪念馆,这也是应该的。”
笔者坚决支持将现“香山正白旗村曹雪纪念馆”改建成“曹雪芹故居”的意见。理由有三个:
第一,肯定“39号院”为曹雪芹故居的观点,已将这里是“故居”的观点,论述得比较详尽与完善,而且对这些论述,没有出现任何反对意见。
第二,“肯定说”批驳了否定“39号院”的各种观点,而且在批驳后,“否定说”没有再作出任何反批评。
第三,世界各国对于自己推出的文化名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有“故居”向人展示,如俄国的托尔斯泰、德国的歌德、法国的巴尔扎克、英国的莎士比亚。甚至英国学者对于是否有莎士比亚其人都有争论,但对于他的故居,照样向外介绍与宣传。试想在我们已将曹雪芹香山故居论述得相当完善的情况下,只因部分人的反对,而不将其正式建成“故居”,对于“人文奥运”将会造成怎样大的缺憾!
有人为了反对将“39号院”建成曹雪芹故居,提出下述观点:
对于香山正白旗39号院究竟是否‘曹雪芹故居’的论争,也是相当激烈的。截至目前为止,论辩双方似乎谁也很难说服对方。……在没有得出结论的前提下,称作“故居”似乎有些不妥。
这种把说服自己的论辩方作为建立“故居”的“前提”,正确吗?
——不,这种“前提”是错误的。
所谓“前提”只能是:对于“故居”的论述是否已经充分?是否将“否定说”的各种观点都已给予驳斥?其观点是否已为广大读者接受?总之,这种“肯定说”的论述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代表了真理的一方,而不应把论辩的对方是否接受了这种观点作为“前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不是说只有论辩的对方接受了自己的观点,才能称作“真理”。事实上,论辩的对方出于各种原因,往往在已被驳斥得理屈词穷的情况下,也不嘴软,而始终“保留看法”。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比如,事实证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应当把它看作真理,而决不能以大主教是否放弃自己的错误观点作为承认达尔文进化论的“前提”。那一代一代的大主教们,至今也不承认达尔文的学说,难道达尔文的进化论就永远不能成立吗?同样,对于曹雪芹故居也是如此。不应当以有人坚持“否定说”,作为阻止建立曹雪芹故居的“前提”!那些持“否定说”的学者连续两次破坏曹雪芹故居的教训已够大了!“39号院”若不正式定为“故居”,从他们现在的声明来看,似乎还要坚持去做更大的破坏(在其侧建筑所谓“一流纪念馆”),但愿不要上演对“曹雪芹故居”的第三次破坏!
为了将2008年奥运会真正办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我们希望广大《红楼梦》研究者、爱好者,同心协力,排除阻力,支持并促成有关单位将原香山“曹雪芹纪念馆”改建成曹雪芹香山故居!
紫军、霍国玲
200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