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分类和成立条件是哪些
遇到合同法相关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合同变更的分类和成立条件是哪些
核心内容:合同变更的分类和成立条件是哪些?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和法定变更。而合同变更成立条件是合同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等等。接下来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变更的分类
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和法定变更。
1、约定变更
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
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合同变更的成立条件
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合同变更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合同,无合同关系就无从变更。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视为无合同关系,也不存在合同变更的可能。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标的变更、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期限、地点、计价方式等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领域的设计变更即为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方式有要求,则应遵守这种要求。例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 》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该批准程序即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变更形式。
大家都想知道:可变更合同情况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中心的帮助。
来源:(合同变更的分类和成立条件是哪些http://s.yingle.com/y/ht/415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