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值班.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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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QPC4.1-7 版号:A
保安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 1 页 共 2 页
保安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
1、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擅自离岗。
2、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整齐、清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3、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抽烟、听音乐、看报刊杂志等)。
4、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5、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并做好登记。
6、与其他各岗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7、严格执行《车辆进入、放行工作细则》,控制车辆出入,确保区内车辆安全。
8、发生意外情况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9、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一) 外来人员控制
1、客人来访时,门岗、大堂值班员应主动使用服务规范用语询问。
2、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元、住户姓名、来访原因、时间记录在《外来人员登记表》后给予放行。
3、有与客户直通对讲设施的值班岗位应与住户联系,经同意后才给予放行。
4、对形迹可疑人员应通知主管或巡查队员,由主管或巡查队员负责监视。
5、值班保安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大厦(小区)。
6、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厦(小区)推销、收废品、拾破烂等。
7、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人员必须立即阻止,报告主管、管理处主任,必要时报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
(二) 物品放行控制
1、小区门岗值班保安对物品搬出要严格控制。
2、搬出物品必须凭管理处审批同意放行的《物品搬出申请表》。
3、值班人员要认真查看,核实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与搬出申请表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