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优秀护士"评选标准
09-30
住院内科“优秀护士”评选标准
一、参评对象:获得护士执业证后在我科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满1月以上的注册护士。
二、评选标准:每月评选1名优秀护士,绩效奖励300元,时间从2016年3月执行该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寿安公立卫生院,热爱医院和科室,工作中积极努力,起好科室的带头作用,团结同事。热爱护理事业,有奉献精神,自觉遵守院规院纪。
2、遵守护士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程,自觉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有慎独精神。
3、护理工作中团结协作,团队意识强,同事间团结协作,工作中无推委现象。
4、工作认真负责,服务质量好,受到医护患好评。
5、爱护科室的公共财产,无铺张浪费。
(二)参考标准
1、工作质量安全:
1) 全月护理安全。
2) 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护理工作中以身作则,获得好评有奉献精神。
3) 能按能级对应服务好病人。
4) 积极参与科室的管理配合,在护理工作中勇于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善于总结经验。
2、护理专业水平
1)严格操作规程,苦练操作技术,每月技术操作考核优秀。
2)科室考核:专科理论和技术操作考核优秀。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本月有Ⅱ级以上护理差错或事故(参照护理管理制度)。
2)患者投诉经查证属实。
3)同事间不团结、争吵等,造成不良影响。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规院纪被处理或被医院通报批评、处分。
5)本月参评者除法定假外,其他休假累计超过5天(包括5天)。
6)当月有迟到早退,有脱岗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