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领导最新分工:应勇任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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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应勇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最近更新公布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详见下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以下信息更新至2016年9月19日)
杨 雄 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应 勇 常务副市长
分管发展和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监察、编制、人口综合管理、统计、能源建设、口岸、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赵 雯 副市长
分管体育、旅游、知识产权、文史、参事、妇儿委等工作。
周 波 副市长
分管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金融、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翁铁慧 副市长
分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保、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涉台事务、民族与宗教、侨务、档案等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时光辉 副市长
分管农业、人力资源、社保、民政、合作交流、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工、青、妇群众团体和部队。
蒋卓庆 副市长
分管城乡建设和管理、住房、国土资源、水务、交通港口、绿化市容、城乡规划、民防、抗震等工作。
白少康 副市长
兼市公安局局长,分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市委政法委。
陈 寅 副市长
分管外事、涉港澳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环保、信访、社会稳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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