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形”一样有互相依存之义,也就是说美与丑一样不可靠,音的 美必须依赖“声”的丑而存在,无“声”之丑显不出“音”之美;“音”“声”的美丑有相 互转化(从历史的宏观的角度看,连音节也在变化,不协和、不规律、不合律、都可以变协 和、合律,三、四、五、六、七声音阶的先后出现就说明了这一点。而这就产生了“音”“ 声”之美丑相互转化这一观念的现实依据) 。“音”与“声”协和来自对立。“声”是一个 表外的东西,是自然存在的,是粗糙的。“音”由人内心迸发出的,经过人的大脑思维所发 出的感情。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是自然之声与内在体验音结合在一起所发出的声音就是精华 。有的歌唱家自然声音不是很好,但对歌曲处理时融进了自己的内心感情以情带声弥补了自 身不足。这就是音声相和的一个例证。
音乐只有寓多样于统一才能构成其美。《国语·郑语》中史伯谈到凡是好的事物,都是能够 求“和”。音乐也是如此,在听觉感知上,不同的乐音节奏组织相配,才构成音乐的美。“ 音”与“声”是两个相反的矛盾,心理之声与物理之音怎么“相和”都离不开有规律的组合 运动,这样才会产生音乐美感,不规则刺耳的躁音在人的听觉上不会产生美感价值的。
音乐是声音的集中表现,也是音声相和的一种升华,音乐美或说优美声音的构成都离不开音 声相和,《国语`郑语》记述过史伯认为:“……声一无听,味无果……”。“音声相 和”的思想就是在汲取这个及其它思想成果基础上提出的。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曾说:“音 乐的美是一种独特的,为音乐所特有的美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艺术的组合中。”这都无一说 明音乐的美是各种因素相结合产生的。
二、朴——音乐美的本质
《十二章》云: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 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通过色、声、味乃至“货”到“欲”给人带来目盲、耳聋、口爽、心发狂这些后果,提醒人 们要加以节制,适可而止,不要随心所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表明老子对声 色之类的艺术持否定和排斥态度,认为他们对人的耳目乃至身心有害。因此,他主张人只求 安饱不追逐声色之娱,减少私心欲望;内心和外表一样单纯质朴,吸收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 西。老子对审美和艺术并没有从根本上完全否定,只是要求对审美和艺术不应该产生令人目 盲、令人耳聋这样的后果。
音乐能够抒发人的内心情感,是人们内在质朴的东西。老子理想中的社会,一切都自然,纯 朴,这都反应在他的音乐中。他反对礼乐,主张取消礼乐,对审美和艺术没有完全否 定。 他提出“音声相和”“乐与饵、过客止”、“大音希声”以及对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的描绘 。说明老子反对仅于声色上的感官上的刺激和享受,他理想中的社会是自然美朴素美是他音 乐美学思想的主流和本质。
在老子提出朴素美、自然美是音乐美的本质后,有很多人也提出相应观点。《淮南子》提出 : “淳朴无欲之乐”。“淳朴无欲”是清静恬愉的自然本性,与“淳朴”之人相应的音乐,也 就不能让人形成“好憎欲求”的音乐。就这类音乐感知来说,《原道训》提出:“故达于道 者 ,
不以人易天,外与物化而内不失其情”。这都可以看作“纯朴无欲之乐”的审美中达到境 界,无疑体现了一种以纯朴为音乐美的本质的存在。庄子淡薄名利,崇尚自然主张人复归自 然本性。在音乐审美态度上,也是把人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回归作为“乐”的实现。
三、淡——音乐美的标准
《三十五章》云:
“执大像,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视之不 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
“执大像,天下往”论道与乐,谁执守大“道”,天下的人就会向它投靠。“道”看不见, 摸不着,可是用也用不完。音乐与美食有色,有形有味,所以能吸引过路人停止不前。人们 用语言来形容“道”时就淡得无味道,不像音乐与美那样动人,而是平淡得出奇。面对生活 中一切也应以平淡的标准去衡量。
“淡兮其无味”这一观点也被用在音乐审美上,五音与五味,“五音”让人们心神荡漾,“ 五味”厚饵让人味觉迟钝对人身心有害,所以要人无知无欲,唯有淡乎中“和”方可养人。
老子提出自己独特的审美标准,反对那些令人目盲的五色,令人耳聋的五音,令人口爽的五 味,认为这种过分感性的外在的,易逝的美,恰好是有伤人的心身健康的感官享乐。
只有平淡的音乐,无味中有味,其味无穷,才不伤人给人以美感。庄子继承了“淡”这个审 美标准。在《刻意》说到:“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老庄味无味,尚平淡的人生态度和审 美标准有独特个性特征,并对华夏艺术产生深远影响。
《老子》推崇的“淡兮其无味”曾深深影响后世乐论,尤其是琴论的审美标准。阮籍说:“ 道德平淡,故五声无味”。周敦颐说“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 . 淡和的音乐美学观。徐上瀛 运用这一美学标准于琴论,提出二十四“况”,“琴之无音本自淡也,制之为操,其文情冲 乎淡也, 吾调之以淡,合乎古人,不必谐于众也。”
平淡近乎“无味”的审美趣味或说是审美标准和“观其秒”的无限性与奥妙性,正好构成了 中国美学的玄妙精神并影响意识形态的诸方面。
四、大——音乐美的境界
《四十一章》云: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而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 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
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女俞、质真若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 像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始且善成。”
“大音希声”是一种哲学抽象一种美学境界。在二十五章中老子写道:“有物混成,先天地 生。寂兮寥兮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 强字之曰道, 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 逝, 逝曰远, 远曰反。故道大, 天大, 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 而王居其一焉。王法地, 地法天, 天 法道, 道法自然。”这里“大“一方面指“道“本身, 无边无际, 无所不包, 另方面, 指合乎 “道“之特 性的音乐, 即理想性音乐也就是说先于一切声的声音, 即最本源的声音之道。老子思想中“大 ” 即“道“,美且“大”是其特征, 这就是美在形象而又超越形象的一种“大美“。“大音希声“ 中 “希声“就是听不到声音, 听不到并非没有声音,“听之不闻名曰希, 不可 闻得之音也”。
“大音希声“是人的内在本质的内心感觉的东西, 无声音乐的是最本源即内心感受。无为而自 然, 朴素而虚静, 无声才至美. 无声才是乐,而好的音乐就是无声。这些都是人的心理体会的 本质的东西。《乐记》中: “感于物而动”说明承认音乐产生对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并且将 注意力集中在音乐的表现对象—人的内心感情上。老子之所以认为“大音希声”,是因为有 声之乐仅仅是表象, 无声之乐才是音乐的本体。在他看来, 有声之乐即“钟鼓之音”,只是人为 的音乐。虽然可以诉诸听觉以声音之美, 但只能表现局部的美, 不可能十全十美。在音乐艺术 中用音乐语言表达的“境”,往往是比较具体而相对固定的, 也是直接可以接受到的, 但音乐艺 术的真正魅力, 在于它向人们提供“言意之表“以外的更深更广隽永的境界给人以无限美的感 受。古代琴家在琴曲创作中一向重视这种无声之美, 后世琴论均以“大音希声”为音乐美的理 想境界。
老子提出五音, 大音相对立的范围是无声。这“道”既是无声之乐的推崇。 老子提出的“音声相和“蕴藏深刻辨证 法 因素,能启迪人们探索音乐之道, 进行艺术创新, 他推崇自然,赞美“婴儿”、“赤子”,曾启 发后世反 对束缚追求音乐的自由解放, 主张以自由为美追求中和提倡创新。老子提出的“谓无状之状 ”,“万物之象”“大象无形”这些都曾启发后世艺术之象,音乐之象的探讨。以及对美的 相对性、真与美的矛盾和静观心里的论述,对于美学研究都是富于启示性的。
老子提倡“大音”是理想宇宙之乐。强调了“自然”乃是宇宙的普遍规律,大音既是这一规 律下的“天地人的合一”,既是人与自然、或说是音乐与自然的融合。在当今回归大自然的 潮流中,更显示出不可估量的意义。上述这种原始美、纯朴美、和辨证美灌注其音乐美学思 想之中成为特有的品质和特色,也成为中华文明之初美学理论的精髓。
阐不尽的老子,阐不尽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他属于中国,也是国际的。他的学说对哲学、 政治学、军事、艺术等产生极为广泛的影响,深深印入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底层,并与现代文 化相结合,延绵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