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比赛规则
附件2:
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器乐比赛参赛细则
参赛单位:师范学院 一、比赛分组及节目形式
1. 分组:比赛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2. 形式: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小合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报送节目的要求
1. 参赛演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同一作品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且同一学校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普通组)比赛,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 要求作品形式、内容贴近主题,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求真、求善、求美的精神风貌和报效祖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鼓励艺术创新;鼓励艺术感染力强和审美情趣高的艺术作品参赛。同时,参赛演员应注重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表现,在完成技术技巧的同时,力求准确表达作品风格特色和思想内涵。
3. 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甲组、乙组各限报1个作品参赛。比赛期间一律不得更换参赛作品,违者将视为弃权。
4. 参赛单位设领队一名,保持与组委会联系。 5. 各代表队按舞台演出要求统一着装。
6. 展演期间演出单位要自觉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三、报名及比赛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21日。 2. 比赛时间:2011年5月24日-5月25日。 3. 比赛地点: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
4. 抽签时间:2011年5月13日下午2点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10号楼二楼(随园音乐厅)召开各校领队会议,进行抽签并决定走台时间。
四、奖项设置
1. 艺术表演奖:甲、乙组分别设立表演特、一、二、三等奖。 2. 优秀创作奖:甲、乙组分别针对原创作品设立优秀创作奖。 3. 指导教师奖:获艺术表演特、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
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比赛报名表
江苏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器乐比赛报名表(附表)
参赛选手信息表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