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图 书 馆 评 估 标 准
03-13
县图书馆定级必备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一级图书馆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城市的区图书馆不低于2000平方米; 2、年补助经费不低于40万元;
3、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30%; 4、图书年入藏种数不低于3000种;
5、年外借册次(以计算机统计为准)不低于10万册次;
6、“现代化技术装备”、 “自动化、网络化建设”两项得分不低于50分;
7、建立规范化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得分不低于35分; 8、读者满意率不低于80%。
二级图书馆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年补助经费不低于35万元; 3、图书年入藏种数不低于2500种;
4、年外借册次(以计算机统计为准)不低于8万册次;
5、“现代化技术装备”、“自动化、网络化建设”两项得分不低于40分;
6、建立规范化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得分不低于30分。 7、读者满意率不低于70%。
县 图 书 馆 评 估 标 准
(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 办馆条件 240分 二、 基础业务建设 255分 三、 读者服务工作 260分 四、 业务研究、辅导、协作协调 90分 五、 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50分 六、 管理 85分
1
2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