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设工程落实施工专项行动计划方案
2015年建设工程落实施工专项行动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局有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工程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全覆盖、 零容忍、 严执法、 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分公司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2015年“零伤亡”和“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整理范围及落实重点
突出现场 深入一线,在分公司各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开展“五整治 五落实”工作。
1、突出整治以下5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 吊装及拆卸等。
2、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二、整理方法和阶段划分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各施工项目自查自纠、分公司安技部全面检查、局相关科室督查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
9月20号以前,分公司各在建工地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标准要求,针对自己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并逐一登记 建立隐患登记台账,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采取断然措施,积极实施整改。
2、全面检查阶段
9月底以前,分公司安技部将对上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跟踪问效,如若发现重大隐患,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开会分析讨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施工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局相关文件要求和文件精神,把“五整治”“五落实”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3、督查落实阶段
10月底以前,局相关科室将对分公司各在建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纳入年终考核。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
措施。
组织机构:
组 长:高鹏举
副组长:冯养平、杨耀海、杨吉涛、管红、王忠民
组 员: 张琨、 洪光育 任瑞 马国栋 刘刚
第一小组: 地铁三号线外部电源工程
主管领导 王忠民 项目责任人 洪光育
第二小组 西安市经十三路(昆明路-科技二路)市政工程 主管领导 管红 项目责任人 任瑞
第三小组: 星火路立交工程
主管领导 杨吉涛 项目责任人 马国栋
第四小组: 临潼渭北工业新城
主管领导 杨耀海 项目责任人 刘刚
第五小组; 北辰库房 白家口库房
责任人:张乃雀、赵彩君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政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持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并对检查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3、认真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每月1日前,定期送报上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表。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201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