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合作协议1
网络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授权乙方为网络销售代理,本着为甲方打开网络销售渠道,双方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意向: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旗下品牌产品,并保证其供应价格不高于市面最低销售价格。并确保证货源的充足、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2、 乙方以网络销售为主体,为甲方打开网络销售渠道,提高甲方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扩大甲方网络销售市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报价表、产品宣传资料等产品信息。
2、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之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部门所规定之标准。若因甲方生产上之疏忽及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乙方及乙方客户之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失责任。
3、甲方如有对任何产品做出价格调动,需及时告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调整进货及销售价格。
4、在网络销售区域,甲方需管控各地之产品销售价格,以防影响乙方市场之销售;甲方有权对特殊产品的零售价格执行统一管理,乙方亦遵循甲方对特殊产品的统一零售价销售,不得任意降低特殊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5、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产品形象,价格稳定,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做好销售工作和售后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双方制定的销售约定。
6、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甲方适当支持乙方推广活动。
三、付款方式
1、款到发货,银行汇款。
2、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有效期间
(一)本合约之有效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任一方如未于契约届满前二个月以书面通知他方为修改或续约之意思表示时,本契约即依原约定之期间及条件到期解约。
五、合同终止
(一)双方可协议变更、终止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为之;非依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并无片面终止合同之权力;
(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并且经他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內仍不改正者,他方可终止本经销合同;
六、争议处理
(一)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合同条款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他规定
本协定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日期: 日期: